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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縣長陶承海被開除公職

惡人姓名: 陶承海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縣長

陶承海,男,滿族,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六月,任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二零一五年四月,任新賓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新賓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撫順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二零二三年九月消息,陶承海涉嫌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陶承海任職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代縣長、縣長期間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實:

◎張富春,新賓縣榆樹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被新賓縣法院非法開庭。

◎劉俊波,新賓縣國稅局職工、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被警察綁架;十一月二十一日,劉俊波被新賓縣法院秘密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二月,劉俊波被劫持到沈陽大北監獄迫害。

◎李慶勝,新賓縣永陵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午,在南雜木火車站發放神韻光盤時,被綁架。

◎馬恩芝、王紅,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馬恩芝和王紅在街上給世人講大法真相時,被綁架。兩人被非法抄家,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王忠勝,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被新賓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被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四千元。

◎徐德武,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葦子峪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款四千元,被劫持到盤錦監獄迫害。

◎趙傑,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趙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劉桂芝走在路上,被新賓縣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趙傑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兩萬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8/遼寧省新賓滿族自治縣三名縣級官員遭惡報丟官被查-468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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