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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委書記那學成被查

惡人姓名: 那學成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那學成,男,滿族,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四月,任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代縣長、縣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新賓縣委書記、縣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新賓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撫順市委副秘書長。

二零二三年六月得知,那學成被查。那學成任職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實:

◎劉越,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之後,劉越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半。

◎王華,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王華與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臺歷,被平頂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一年,後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張富春、鄧玉清、閆廣玲、張國友,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新賓縣郵政局阻止郵寄訴江控告信的情況下,到鄰縣通化縣三棵榆樹鎮郵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被通化縣國保、三棵榆樹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構陷。之後張富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鄧玉清被非法判刑三年;閆廣玲、張國友被非法判刑三年。

◎劉靜(劉正榮),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劉靜被新賓縣國保大隊、刑警隊、永陵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綁架。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和十二月十二日,劉靜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十個月。

◎劉艷傑,新賓縣葦子峪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中午,被新賓縣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

◎張秀英,新賓縣紅升鄉張家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下午,到紅升鄉講真相,被綁架、非法抄家。張秀英被送撫順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被勒索罰款一千元、體檢費二百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8/遼寧省新賓滿族自治縣三名縣級官員遭惡報丟官被查-468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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