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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被查

惡人姓名: 陳明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媒體報道,陽泉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陳明華被雙開。

陳明華,男,山西柳林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陽泉市中級法院書記、院長;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任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任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二年,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耿建昕、戎益華夫婦分別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巧蘭非法判刑四年。王巧蘭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再次對王巧蘭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將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繼貴非法判刑三年。王繼貴遂上訴,陽泉市中級法院於五月六日非法維持原判。王繼貴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縣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九歲。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盂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王志輝秘密非法判刑兩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盂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白志英、侯彥雲、劉文書分別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訴,五個月後遭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上旬,平定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田潤華、張愛梅非法判刑兩年半及一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九年十月,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賈寶玲、楊二變分別非法判刑兩年、一年半。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二零年八月,陽泉市郊區法院對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高寶雲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3/山西省七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官員遭惡報-46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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