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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泰州市副市長曹衛東遭惡報獲刑12年

惡人姓名: 曹衛東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市長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曹衛東受賄案,對被告人曹衛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曹衛東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曹衛東,男,一九七零年三月出生,漢族,江蘇鹽城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連雲港市贛榆縣縣長、贛榆縣(區)委書記,連雲港市委常委、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泰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曹衛東任贛榆縣(區)委書記、縣(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連雲港市委常委、贛榆區委書記。

在曹衛東任職期間,連雲港市贛榆縣(區)地區發生了大面積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曹衛東作為地方黨政主管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據明慧網報道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止到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的十六年間,連雲港市贛榆區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綁架204人,非法判刑17人;非法勞教12人;洗腦迫害80人次;非法拘禁(包括非法滯留)至少52人;勒索錢財十余萬。

十六年來,贛榆區610配合江蘇、連雲港市610,操縱贛榆公安分局、法院、檢察院、派出所、企事業單位、村治保會、居委會等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以下是在曹衛東任職期間當地發生的部分迫害案例:

法輪功學員於斌被非法判刑

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於斌的母親和妻子因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於斌的母親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被國保大隊警察溫世杭等人綁架。於斌的妻子六月二十一日被綁架。據悉,當時於斌的女兒指著國保警察說:“你們怎麼這麼壞!把我叔叔抓走了,把我爸爸抓走了,昨天把我奶奶抓走了,今天又來抓我媽媽,他們都是好人,沒做錯什麼,你們為什麼抓好人啊?”

法輪功學員於斌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綁架,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訴後仍被維持非法原判,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江蘇洪澤湖監獄。

楊芳女士被非法判刑

楊芳四十多歲,贛榆區石橋鎮法輪功學員,原青口鎮黃海路小學教師。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大法後,她一直堅持修煉,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晚,因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被贛榆區巡防大隊警察跟蹤綁架。七月六日,她被贛榆區公安局非法逮捕。贛榆區610與贛榆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又進行非法審判,楊芳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於連雲港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據悉,當初綁架楊芳的警察賀從彬不肯罷休,逼迫楊芳寫悔過書,保證書等。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前後,楊芳剛剛三年冤獄期滿回家,因為向北京的最高檢投遞了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她又一次遭到派出所騷擾和綁架,被拘留十天。

李大霞、萬海玲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李大霞、萬海玲兩位女士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贛榆區610夥同警察綁架至連雲港市看守所,並遭遇非法抄家,二人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並被投入南通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劉麗、王喜霞被非法判刑3年半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洙邊鎮法輪功學員劉麗(音)、王喜霞在贛榆區依法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時,遭贛榆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一月十七日,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連雲港市新浦區雲臺鄉西山村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五日下午三點左右,贛榆區法院對劉麗、王喜霞非法開庭。正義律師為兩位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的充分辯護。兩位律師出庭,分別從小冊子宣傳的內容的真實性、並且教人向善為兩位女士辯護;律師認為:兩位法輪功學員散發資料的行為,並沒有給社會造成危害性;聲明現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釋都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從法律角度判別不了對信仰問題是有罪還是無罪。使得公訴方啞口無言。兩位法輪功學員也向法庭訴說自己沒有罪,希望法官能做出合理的判決。

可是贛榆區法院並沒有當庭宣判,前後經過了兩次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十二月,劉麗、王喜霞被惡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家屬並未接到判決書,去看守所會見,看守所推辭說送走時再讓見。

贛榆區厲莊高中教師謝春陽被非法判刑三年

謝春陽,男,三十多歲,是贛榆區厲莊高中教師,二零一四九月十七日被警察綁架。據悉是厲莊鎮派出所所長帶人來抓的。被關押在看守所裏受迫害,被迫害得出現病態。贛榆610和國保以抄出的電腦、打印機及大法資料作為所謂的證據,對謝春陽進行非法拘禁、庭審。

期間,法院給謝春陽指定的律師騙他不修煉的家人說,多交點錢找人活動一下就可以回家了,結果開庭將近半年也沒有結果,家人找到律師一問,才知道連雲港市610不同意放人或判緩回家。結果在六月份下達判刑三年的判決書。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被送到監獄迫害。

依法控告江澤民 張學陽被非法判刑

江蘇省連雲港市法輪功學員張學陽因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張學陽因控告江澤民被贛榆區公安局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之後被刑事拘留。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張學陽因身體有殘疾被看守所拒收而取保候審。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開庭,法庭上張學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之後再無消息。五月十七日突然收到贛榆區法院的判決書,才知道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王霜穆的兒子王篤善被非法判刑兩年

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輪功學員王霜穆的兒子王篤善(十九歲,未修煉法輪功),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被非法庭審後,一直沒有消息,據說案子送到省裏審批,後贛榆區法院突然通知家人,王篤善被非法判刑兩年。

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前後,贛榆發生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霍西亮夫婦等六家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據說是因為他們向北京的最高檢投遞了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警察上門時,並不說出為什麼事而來,而是直接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出示所謂的傳喚書,對不配合者動用武力直接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問訊為什麼控告江澤民、誰寫的、誰組織的、誰提供的模板?然後分別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非法刑事拘留和以“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進行拘留。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晚,秦入萍本人去當地派出所送勸善信,想讓當地派出所警察明白真相。沒想到被派出所值班警察綁架,第二天一早警察又到秦入萍家綁架了其丈夫仲為贊和兒子仲潘峰。經非法審訊,第二天放回了秦入萍的丈夫和孩子。但是,秦入萍卻被贛榆國保直接綁架到連雲港市新浦區看守所非法拘禁。

因訴江被綁架、抄家並拘留的有:蘇愛青(12天)、盛芝梅(12天)、劉桂美(10天)、陳入華(12天)、劉善梅(10天)、葛艷雲(10天)、王發枝(因血壓高被拒收回家)、仲為贊(因血壓高被拒收)、王穆霞(10天)、楊芳。

近期,明慧網曝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法官、檢察官、警察頻頻遭惡報死亡的、被判刑的、被調查的“老虎”、“蒼蠅”也非常多。截至目前全國已確認有約兩萬多中共各級官員因迫害法輪功遭到了各種報應,包括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周本順、張越、傅政華、孫力軍、甘榮坤等中共高層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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