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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單位: 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

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政保科馬雲峰大發法輪功弟子蒙難之財

自1999年七月以來馬雲峰借關押法輪功修煉者之機,瘋狂索要錢物,大發法輪功弟子蒙難之財。凡經他手辦理的法輪功案件均以威脅、恐嚇的手段向大法弟子家屬及親友索要錢物,而且胃口越來越大,不給錢他就有權超期關押或判刑送勞教。一些大法弟子的家屬及親友們花了錢又不敢說明實情,更無處申述。致使馬雲峰在罪惡的路上更加得意妄為,惡行仍在繼續。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0/4230.html
馬雲峰是大慶市龍鳳公安局政保科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敲詐勒索是他慣用的伎倆。每當有證實大法的學員被抓或拘留,他都以勞教為名,對其家人進行威脅勒索錢財。請看下面事實:

公安戰線上的敲詐勒索腐敗墮落社會上的敗類分子馬雲峰,對法輪人員進行吃、卡、要。下面舉幾個具體例子:

.2000年6月份,楊某第一次出去在龍鳳廠前街心公園煉功,被抓送進監獄幾天後,她愛人去找馬雲峰。馬雲峰將事先填好的勞教表格,拿出來給她愛人看,她愛人看後嚇壞了,回到家取一萬元錢,給馬雲峰送去了,馬雲峰收下了,也沒給開收據,也不勞教了,那次13天放回來四個,都是一樣的手段,都交一萬元錢,一塊放回來的。大慶也沒有這樣的文件,不是敲詐是什麼?

.2000年初,畢某進京上訪,送進監獄一個多月後,馬雲峰通知她愛人,你家誰誰得勞教,主動讓她愛人請客,一頓飯竟花了三千元錢,還要額外給好處費,同時又交一萬元錢罰款,也沒給收據,人也放回來,也沒勞教。錢在馬雲峰眼裏是萬能的,所吃、卡、要實屬敲詐勒索。

.2000年5月,馬某進京上訪,親屬是公安局的,同樣得請馬雲峰以及有關部門吃喝,一頓飯也花二千元錢,吃完飯每人一條好煙,罰款一萬元也沒給收據。

.2000年6月,楊某進京上訪送進監獄後,家裏人聽說馬雲峰認吃喝要錢,人托人請馬雲峰吃飯,同樣給馬好處費,交五千元錢,也沒給收據,馬雲峰自己說的就是政策、就是文件。

.2000年6月,粱某進京上訪送進監獄1個月後,馬雲峰通知家人去交罰款一萬元錢,其愛人也聽說馬雲峰認吃喝要好處費,她愛人去公安局見到馬雲峰說:“做買賣還講個討價還價呢,你要一萬元,我給你五千吧,同時又拿出600元錢給馬雲峰說:這600元給你吃頓飯吧”馬雲峰不由分說將600元錢放了起來。馬說:這兩天就放人,當時屋裏就馬雲峰自己,公安人員竟作出這麼可笑的事,把公安局當成了交易場所工作當成買賣做了。國家一再三令五申以法治國,哪還有什麼法呀?都成馬自己家的了。

.2000年9月郁某印“法輪功”書被送進監獄後,同樣放出勞教風,誰誰得勞教,交三萬元錢罰款也不勞教了,可能大慶罰款是最多了。

.2000年10月,兩名大法弟子出去貼“大法”傳單,被抓後,其中一家沒聯網的電腦也被他們搬走了,象土匪似的,讓家裏交伍萬元錢,並告訴你家誰誰得勞教,後來家裏人請馬雲峰吃喝,又送好處費,降到三萬元,家裏沒有那麼多錢只交了兩萬兩千,也沒開收據,錢交到了,也不勞教了,不是敲詐是什麼。

馬雲峰對大法弟子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難書,地獄的大門已經向它敞開。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5/10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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