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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陶月芬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判一年半劳教


在江氏集团打压迫害法轮功的开始,月芬与千千万万个大法弟子一样,坚定地走上了维护大法的历程,4,25、7,20,多次上访,先后五次被抓。觉悟了的本性使一个柔弱的女子如此不屈不挠。记得在2000年的3月,月芬因在公园炼功被抓并被关押在北京昌平收容所15天。

她说这么好的大法,我们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地炼?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错。同年的6月,她去一个学员的家里,被恶警以非法聚会为由而逮捕,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2001年的春节的前一天,被地区派出所骗去谈话,毫无理由地被强制关押了10天,在她丈夫的强烈要求下,才被释放。同年10月,月芬再次走上了天安门,喊出了她的心声:“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因此被抓,受尽了折磨,可她坚持两个多月没有说自己的姓名,后被诱骗说出了住址。12月中旬被强制送到洗脑班,一直到12月底才回到家。打那以后,街道,派出所轮番不停地骚扰。在百般无奈下,2001年的4月月芬被迫离开14岁的孩子,丈夫和温馨的家,开始了流离失所的日子。多么大的悲哀啊,大法将一个只离破碎的家,改变得这么圆融美好,而邪恶江泽民却迫使她有家不能住。就连公婆家,他们都不放过,当她流浪到公婆家,立刻就有大帮的警察来捉她,由于月芬是村里人人都知道的好人,乡亲们通风报信,及时将她转移,才免于此难。

2002年的5月17日,月芬在和其他学员一起贴真相材料时被抓,在被关押一个月后,在毫无法律程续的情况下,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西里甲1号,邮政编码:10024)判了一年半的劳教,现被关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按照通常的惯例,判刑的日期是从被拘留之日算起的,可是,月芬的判决书上却从她被拘留的一个月后才算起的。而且,在判决书上明确地写着是因为月芬贴了三张法轮功真相材料而被判一年半的徒刑。

多么地荒唐啊,仅仅三张真相材料就强迫一个人人公认的好人受19个月的牢狱之苦。天理何存啊!

他们不但迫害月芬,自月芬被判刑后,还停止了月芬丈夫的工作达两个月之久,此后,虽然允许去上班了,可是,他被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并且,白干了一个月不给发工资。走遍天下也听不到这么荒唐的事。更令人担忧的是,从12月份起他们不允许家人探望,家人不知道月芬的情况如何。

陶月芬现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县女子劳教所(原天河,新安劳教所)。邮政编码 102609
总机电话 010-60275858 或 010-60276484 或010-60277013 转 3 大队
队长:焦学先(首恶);张瑞明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2/41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