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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李章明、施良玉、陈家旺


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2002年9月20日非法审判三名大法弟子

李章明,男,31岁,原在海军部队工作,正连级,上尉,因修炼法轮大法受迫害,2000年退伍。

施良玉,女,58,沙市乳胶厂退休职工。

陈家旺,男,39岁,荆州大田公司职工。

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指出,“公诉人所指控的内容有一些在法院的卷宗里没有看见”,问得公诉人哑口无言。审判长陈香(音)慌了神,不顾自己的身份,当庭给公诉人作伪证,说“我作证,卷宗里面都有,没看见是你自己的问题。”这真是中国法庭上的一个丑闻。庭审结束15分钟后审判,审判书是已经打印好的,审判长审读用了近10分钟,在15分的休庭时间内,通过合议庭合议、定刑,记录到打印是绝对完成不了的,明显的先判后审。

2001年9月中旬资料点被破坏,李章明本已走脱,是叛徒与其亲戚勾结沙市区公安局一科恶警设圈套,于2001年10月18日在叛徒亲戚家被4名恶警抓住。4恶警将其抓至它们设的黑窝点“长江宾馆”,将双手吊铐在窗子上4天4夜,不给食物,不给水,不准睡觉,用高压电棍不停地电击头、耳、脚心及全身无数次,多次被打昏死过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12/42655.html#chinanews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