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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法弟子林志航一家遭受迫害的事实



【明慧网】为配合海外大法弟子起诉邪恶之首的行动,现将我们一家三口受迫害的情况简述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学历 三人关系
郑增英 女 61岁 广州海运集团下属海员医院 退休主管护理师 中专 母亲
林志航 男 33岁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副科级职员 本科 儿子
余英娜 女 28岁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职员 大专 儿媳

一家三口原住广州市天河体育西横街79号601。
1、1999年7月24日--28日期间,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趁余英娜不在本市,私自进入其在单位的宿舍,抄走多本大法书籍、录音带。

2、2000年5月某日晚十点多钟,广州天河南派出所将辖区内的大法弟子强行集中到街道办事处,放映诬蔑大法的中央台录像,房间门口有警察、保安看守,于第二天上午9点多才允许回家。

3、2000年11月23日晚十点多,天河南派出所上门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大法书籍,并把林志航、余英娜带到派出所,余被扣留24小时后由单位写保证领回,林志航被扣留48小时后送天河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4、2000年11月30日,因余英娜坚修大法,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辞退余的工作。

5、2000年12月30日,因林志航坚修大法,被建行广东省分行无理开除。

2001年2月三人回福州老家。

6、2001年9月,建行广东省分行派人先到福州城门派出所通报三人情况,随后到林志航的住所,许诺只要林志航放弃大法即可恢复工作,被林志航拒绝。第二天当地恶警即上门骚扰,威逼搬离该处。

7、2001年10月,广州海运局派人到福州,逼迫郑增英退出××党。

8、2002年5月,广州海运局非法停发郑增英的退休金。

9、2002年8月19日,建行广东省分行和广州海运局又派3人到福州城门派出所,由派出所出面将郑增英的侄子非法关在派出所,逼迫其侄子说出3人下落,妄图将3人绑架回广州,最后因郑增英的侄子确实不知3人下落而不得不于30小时后放人。

10、2002年9月,广州天河南派出所竟然非法发出“通缉令”到福建,妄图加重迫害。

至今3人流离在外,广州家里仅剩林志航的妹妹(未修炼)一人,却仍然不时受到当地恶警及街道居委的骚扰。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13/44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