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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刘淑芬被蒙阴县610办和看守所虐杀


大法弟子刘淑芬,女,39岁,沂南县岸堤镇堂子村人,初中文化。于2002年9月16日被蒙阴县公安局及蒙阴县610办公室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蒙阴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了蒙阴县610办公室和蒙阴县看守所的疯狂折磨。刘淑芬在历经4个多月的摧残后,于2003年1月29日(农历腊月27)被迫害致死。

2003年1月31日(腊月29)刘淑芬的家人被蒙阴县610办公室通知见面,刘淑芬的家人由蒙阴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类延成陪着吃完饭后,被直接领到了蒙阴县火化场。在那里刘淑芬的家人见到的却是刘淑芬的尸体,刘淑芬的尸体全身是伤,蜷缩成一团,瘦得不成样子。610邪恶之徒强迫刘淑芬的家人在火化场通知单上签字,并进行恐吓威胁。在刘淑芬的家人强烈抗议下,刘淑芬的尸体被允许尸检。法医鉴定结果为:刘淑芬脑部出血。值得注意的是,刘淑芬身体偏瘦,生前无高血压,血压正常,特别是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十分健康,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对大法十分坚定,始终坚持学法炼功,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刘淑芬脑部出血和身体上的伤痕显然是被毒打所致,这是江泽民犯罪集团及蒙阴县邪恶610虐杀大法弟子的又一铁证。随后蒙阴县邪恶610马上将刘淑芬的尸体火化,企图毁尸灭迹,掩盖它们的杀人罪行。

事后,蒙阴县邪恶610给了刘淑芬的家人4000元钱,蒙阴县邪恶610办公室副主任类延成嚣张地说:“就给你们4000元,不要,一分也拿不到,告到哪里也没用。”它们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草菅人命的罪恶行径由此可见一斑。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22/4489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