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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恶警为捞取政治资本制造伪证


2000年10至11月间,长春市大法弟子杨光(50多岁,省机关干部,现已被非法判刑)等人被非法抓捕,长春市公安局一处为邀功请赏,达到非法重判大法弟子的目的,特别购买了一台扩印机,以此作为大法弟子被重判的证据。事实上,当时被抓的几位大法弟子根本不掌握此扩印机的使用技术,而且扩印机的型号与相片刀口、药液均不相符。

因为此事,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曾参加了2001年年初在北京召开的迫害表彰会。由此可以看出,为了打击迫害法轮大法学员,捞取政治资本,公安人员使绝了招术,不惜劳民伤财,陷害百姓,捏造事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11/46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