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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歹徒李琪的犯罪记录


下面揭露的李琪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中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下的暴行,只是其累累罪行的一部分。

李琪九十年代毕业于政法大学,对法律和地方法规是熟知的。但是,自从迫害法轮功运动开展以来,李琪对“打死算自杀”,“死了白死”,对法轮功“精神上摧毁,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政策,表现出了极大的热衷。尤其是2000年7月以后,由于迫害法轮功得力,李琪被劳教所任命为八中队队长开始,李琪凶残迫害大法弟子有了更大的舞台。为了强行“转化”大法弟子的思想,她策划和指挥八中队管教干部、“包夹”(劳教所专门从吸毒人员为主的劳教人员中挑选出的一批凶狠的打手,24小时监管法轮功学员),对坚定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实施一系列精神控制、肉体折磨的手段,疯狂迫害大法弟子。

一、 经常性地组织中队搞文革式的“揭发”,“批判”,“现身说法”。只许一言堂诽谤攻击法轮功,不允许半点辩解,强制人的思想和言论。中国早在几年前就签署过“政治和人权国际公约”,其中有一条:“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但李琪却偏要强暴人的思想,强迫修炼“真、善、忍”的人自己读那些诽谤修炼“真、善、忍”的书和文章,威逼大法弟子自己证明自己修炼“真、善、忍”有罪,应该被“劳教”,必须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从而听管服教。如果有人不愿意被强制改变思想,不愿意读诽谤法轮功的书或文章而背诵《转法轮》时,李琪便叫中队的一些恶警用电警棍电击大法弟子的嘴或敏感部位。叫“包夹”人员用封口胶将大法弟子的嘴贴上,封住,不准说话。或者将双手围抱大树铐上,长时间罚站,不许睡觉等等。樊英、吴世翠、陶玉琴等等许多不愿读诽谤文章的大法弟子都常遭受李琪的这种刑法折磨。

二、 强迫大法弟子在烈日下进行所谓的队列训练,从肉体上折磨大法弟子以达到强行“转化”的目的。八月酷暑,李琪认为是队列训练的大好时机。每天让长期关押、营养极差、身体虚弱,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的大法弟子顶着烈日酷暑走队列,一直训练到身体承受不了。对于不配合这种迫害方式的大法弟子,李琪便让“包夹”们几个拉一个大法弟子在地上拖着走,身上的衣、裤、鞋被拖烂;腿上的皮、肉被拖烂,血、汗、灰混合在一起,粘在伤口上,致使一些大法弟子的腿、脚肿很大。即便如此,李琪仍不放过她们,强行逼迫受伤的大法弟子继续训练。并且,休息时间也不让这些大法弟子休息,强迫罚站。一些经历各种强迫刑法也改变不了态度,始终不愿走队列的人就被关小间处罚。(有的小间只有一张床大小,密不透风,夏天闷热难当,一般在一楼,没有床,晚上睡在地上。)

三、 凡李琪认为强迫已改变不了思想、修炼态度坚决的大法弟子,李琪便实施报复性的肉体折磨。

李琪将所有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集中起来,分别关在两间寝室,强制性罚站,从清晨站到晚上十二点以后,有时站至凌晨二、三点钟,有时甚至通宵24小时罚站。“包夹”人员24小时轮流看守,大法弟子之间不许讲话,看一眼也不准,谁违反了,谁就通宵罚站,而且要站军姿。老人也一样要长时间站军姿。如果谁闭眼打瞌睡,“包夹”人员便拳打脚踢。有的大法弟子长达两个多月不准上床睡觉。四川成都一位叫朱进(音)的老年妇女,五十多岁,累得实在站不住了,在小凳子上坐了一下,被李琪发现,便破口大骂。凶狠地一脚将朱进坐的小凳子踢出去老远,并恶狠狠地命令“包夹”人员一定要严管好,不许休息。

罚站的同时,24小时只准上两次厕所。每上一次厕所都必须向值班的干警打报告。否则就不准上,只能解在裤子里。有的大法弟子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抵制这种上厕所遭迫害的方式。因此,几天不准上厕所,实在憋不住时,只好解在裤子里,裤子打湿了也不许换,只能自己穿干。同时,“包夹”人员每隔一小时或几小时就强行灌大法弟子几杯水,灌水的目的是让大法弟子尿急了不准上厕所,企图用这种方式摧毁大法弟子的意志,屈服于淫威。

一边罚站,一边仍然逼迫大法弟子读诽谤大法的书或文章。不读书的大法弟子“包夹”人员就拳脚相加。常有人被打倒在地长时间爬不起来,身上到处青、肿。管教干部便说这是病,强令大法弟子出钱看病买药。

一位叫詹敏(音)的大法弟子,指责“包夹”的打人行为,被李琪用绳子将双手吊起,绑在铁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放下来。

不堪折磨而绝食的大法弟子被“包夹”人员们按在地上,用开口器撬开嘴强行灌食。有的大法弟子被灌得食道出血,肺部发炎,感染。

历经种种酷刑折磨的大法弟子,劳教斯满后,仍不妥协的,李琪以思想未“转化”为由,随意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