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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真象电视片的先行者刘成军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3年12月28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是2002年3月5日震撼世界的长春有线电视真象插播者。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刘成军于2003年12月26日(星期五)凌晨4点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开人世。当天,吉林监狱纠集大批警察,不顾家属反对,未经尸检,于中午11点强行火化遗体。有目击者发现刘成军的鼻孔、耳朵、大腿等处有血液流出。
2002年3月5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罕见地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此电视片使很多民众知道了法轮功被诬陷和迫害的真象,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动。刘成军是促成此次创举的主要人士。一手发动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的大陆独裁者江泽民对此极度恐慌,并歇斯底里地下达“杀无赦”密令。

2002年3月24日,刘成军被绑架时,警察蓄意朝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刘成军的腿上开了两枪,造成刘成军重伤。24日被送进吉林省公安医院后,刘成军被双手抻开铐在床的两侧。4月某日,刘成军突然被警察打开了手铐,一群电视台的人要给刘成军摄像,一个女记者想获取他的声音,以便以移花接木的一贯手法制造假新闻。该记者让刘成军向她讲真象,被刘成军识破、拒绝。事后,公安医院的狱政科长给他戴上了脚镣。

中新网2002年4月1日的图片显示,备受摧残的刘成军显然已无力保持自然坐姿。此照片为一贯粉饰江氏集团暴行的中新网所公开发表,不难想象刘成军被摧残的实际情况一定更加严重。

5月初,刘成军被转到铁北看守所,遭酷刑逼供,被强制坐老虎凳52天。刘成军被非法审判时,是被人抬入法庭的。后来刘成军被非法判刑19年,关在吉林监狱。

据10月26日明慧网报导,今年10月下旬吉林监狱内非法关押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数在绝食,抗议对自己和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当时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已被迫害得脱相,吐字说话已经很困难,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刘成军曾一度被送吉林市中心医院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但刘成军仍被610办公室强行转往吉林省公安医院。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遍布全国各地、遍布各级政府的国家恐怖组织,此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迫害、摧残和虐杀。

公安医院医生确诊刘成军为尿毒症,也下了病危通知。吉林监狱被迫于11月4日为刘成军办理了保外就医的手续,但需要刘成军户口所在地的农安县德彪派出所盖章,派出所怕承担责任,于11月5日报到农安县公安局。农安县610办公室拒绝盖章,后吉林监狱将刘成军的保外就医材料作废。

明慧网消息发出后,海外各国法轮功学员纷纷发起声援和营救活动。海外法轮功学员强烈谴责江氏集团对刘成军的迫害,并指出,江氏集团迫害电视插播者,是“只许独裁者杀人,不许受害者喊冤”。一些人权组织也伸出援手。其中“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组织”11月7日曾致信胡锦涛、吉林省公安厅长赵永吉(译音)及中国驻伯尔尼大使馆,“强烈呼吁吉林省公安厅长立即着手调查吉林省监狱和长春公安医院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地保护被关押的人不再受狱警的非法酷刑。”

然而,迫害没有停止,吉林监狱和农安县610办公室互相推委、草菅人命,他们依仗江泽民下达的对亿万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在这期间,刘成军还遭受过哪些恶毒的迫害,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天理昭昭,无论什么人犯下了罪行都将在不久的将来被披露出来,所有迫害刘成军的凶手均难逃法网。

吉林3-05电视插播真象的创举震惊了海内外,许多正义人士对此给与了高度评价。中国法轮功学员为了让更多的世人明白法轮功在国内被江氏集团栽赃陷害、血腥迫害的真象,冒着危险一次又一次地站了出来,甚至在江氏一伙的恐怖迫害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西方文明社会,人们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受到尊重和保障,任何人都不会也没有必要通过插播电视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可是在大陆,法轮功学员的言论和信仰权利被彻底剥夺,行使言论和信仰权利的法轮功学员被血腥迫害,江氏集团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充斥喉舌媒体,摧残、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被竭力掩盖和粉饰。在这种情况下,刘成军等法轮功学员在大陆插播真象电视片的创举,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信仰的神圣权利的维护,是对民众知情权的维护。而即使在遭受血腥迫害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仍秉承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大善大忍的精神。

刘成军以生命传播了事实真象,以生命抵制了邪恶势力强加的迫害,以生命捍卫了自己的信仰,以生命呼唤着广大民众。历史将铭记刘成军无私而惨烈的付出。刘成军于2003年12月26日凌晨4点死于迫害,在当天中午11点遗体就被不法警察强行火化。我们无法为刘成军举行郑重的告别仪式。但是我们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们都能够在心中静默一分钟,为刘成军送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8/63534.html

关于刘成军被迫害致死案的一点补充

2003年12月份,大法弟子刘成军被吉林监狱迫害得奄奄一息,短短一周时间,两次被送到吉林监狱管理局医院进行抢救,在最后一次被抬到劳改医院时,因抗议迫害而绝食的刘成军,身体虚弱,牙齿已在被灌食时撬掉,手上的血管已经找不到了,恶警将他的血管切开强行注射。
由于当时恶人的恶行被部分曝光,家属在得知消息后找到医院,严正的与其交涉,强烈要求放人。劳改医院当时极为震动,马上开会调查消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可想而知不法人员们是多么害怕其罪恶被曝光。

就在刘成军被迫害致死的前一天,迫于外界舆论的压力,监狱管理局局长专门到劳改医院研究对策。第二天,将刘成军转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就在当日,历经1年9个月残酷折磨的刘成军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2/8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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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4日】刘成军,男,32岁,吉林省农安县人。2002年3月5日,因与同修在长春、松原两地通过有线电视插播大法真象被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判刑19年,关押于吉林监狱,其间受尽酷刑折磨,2003年12月26日凌晨4时30分于长春含冤去世,死不瞑目。邪恶为掩盖罪行,不顾家属反对,于当日上午10点40分将其遗体火化。
*警方蓄意阻隔亲人相见

2003年12月25日晚10点30分,吉林省劳改局、吉林监狱和农安县公安局德彪派出所六名恶警闯到刘成军家,说刘成军病情非常严重,现在长春医大一院(即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学院),要家人立即就去,并一再问刘成军父母身体怎么样,最好带上必备的药。由于车小,只能坐两个人,刘成军的父母当即随车前往。

到了医大一院,车却没有停,而是开向了中日联谊医院(原吉林大学第三临床学院)。其父母到时,刘成军已高烧39度多,腋下、头下都枕着冰块,整个后背全是紫色瘀血,完全处于昏迷状态,瞳孔放大,由氧气维持生命。

随后赶去的其他亲属到医大一院后,楼上楼下找人也没找到,又查入院微机,没有;随即赶到医大一院分院查微机,也没找到,无奈只好返回医大一院苦苦寻找,整整一宿,没有消息。次日(26日,星期五)凌晨,才接到刘成军父母来的电话,说在中日联谊医院。当时,老人向警察借手机不给用,只好跑下五楼挂的电话。当其余亲属赶到时,刘成军人已停止了呼吸。嘴张着,仿佛想说什么,眼睛也没闭。

当刘成军停止呼吸后,恶警不让家属给换衣服,甚至想让刘成军穿医院或监狱的衣服。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给刘成军买回衣服,而在这段时间里,刘成军的其他亲人还在医大一院苦苦地找他。

*遭家属质问 警方理屈词穷仍强行火化遗体

儿子壮年被害,对刘成军的父母造成了致命的打击。他的老父亲当即在喉咙处鼓起一个大泡,把喉咙全部挡住,呼吸困难;母亲哭昏了几次,一再质问恶警为什么人都这样才给家信,太无人性了!

警察无言以对。

当亲属问警察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准确地址时,吉林监狱五大队队长林某也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

当被问及这样才通知家属是违法的时,恶警回答不上,就打电话招集了更多的恶警把家属严密监控,甚至守灵都要监视。

等到遗体火化后,恶警们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处理遗体问题上,按家属的意见,是把遗体拉回当地。但恶警们却极力阻挠,不同意拉回当地,强迫尽快火化,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邪恶又纠集了许多长春的恶警,在当日上午10时40分,把刘成军的遗体劫持至朝阳沟草草火化。家属要求买骨灰盒都不允许,最后同意了却还威胁家属不能对外透露消息。

*医院的病危通知几度被警方搁置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23日,吉林市中心医院就给刘成军下了病危通知,但当家属要求保外就医时,五大队(刘成军生前遭非法关押的大队)林队长却说办不了,得找监狱领导,到监狱却说领导都出差了,而狱医却说已报到了省里。

当刘成军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消息在明慧网曝光后,在国际引起强烈的反响,世界各地大法弟子纷纷走到中国驻各国使领馆前要求释放刘成军和停止在吉林监狱正在发生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然而,邪恶还想逞疯狂,为掩盖罪行把刘成军转入以手段残忍著称的吉林省公安医院继续迫害。

后来,劳改医院又下病危,要求保外就医,而农安县610和公安系统却拒不接收。之后,邪恶之徒又偷偷地把刘成军运回吉林。

*不放弃信仰不许探视 警方谎称刘身体“十分好”

其间,家属多次要求探视都被监狱拒绝,说要等刘成军给家写信时(就是被强迫接受“转化”了)才能探视;每当问及刘成军的身体时,都说十分好。

而当刘成军再一次濒死时,警方才不得不把家人找来,并故意隐瞒地点、耽搁时间,真是欲盖弥彰。

*刘生前透露每天都有犯人受警察唆使对其折磨

刘成军曾向家属透露每天都有犯人被恶警唆使折磨他,而当家属向恶警提及此事时,它们却故做惊讶状说从没此事,拼死抵赖,和它们的总败类江氏的作法同出一辙。

当为刘成军穿衣服时,发现耳朵、鼻子和嘴都流出了许多血,并且在大腿处有一个为输液而割开的口子在不断流血。

刘成军之死,是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血案。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4/64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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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6日头条以“吉林监狱百余大法弟子多在绝食 情况紧急 刘成军生命垂危”为题,紧急报道了当时吉林监狱非法关押的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多数在绝食抗议残酷迫害,情况紧急,其中长春电视插播者刘成军已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消息。

自此,吉林监狱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各国的法轮功学员也纷纷发起声援和营救活动,呼吁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迫害。一些人权组织伸出援手,其中“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组织”11月7日致信胡锦涛、吉林省公安厅长赵永吉(译音)及中国驻伯尔尼大使馆,“强烈呼吁吉林省公安厅长立即着手调查吉林省监狱和长春公安医院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地保护被关押的人不再受狱警的非法酷刑。”


刘成军2002年3月被捕后受酷刑,当时已无力保持自然坐姿(中新网2002年4月1日图片)

然而,发生在吉林监狱的残酷迫害并没有停止。时隔仅仅一个月,2003年11月26日,年仅32岁的刘成军在经历了一年九个月的牢狱折磨后离开了人世。当天,吉林监狱纠集大批警察,不顾家属反对,未经尸检,于中午11点强行火化遗体。有目击者发现刘成军的鼻孔、耳朵、大腿等处有血液流出。

刘成军为揭开江氏犯罪集团刻意营造和竭力维持的谎言,被残酷迫害致死,这是江氏罪恶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的又一血债,直接行使迫害的吉林监狱也逃脱不了罪责。


上图:吉林省吉林监狱,位于吉林市,由长春去吉林市刚出高速公路进吉林的位置。

吉林省吉林监狱(俗称吉林二监),位于吉林市。这里关押着被非法判刑数年至十几年的吉林省法轮功男学员。刘成军及参与“3-05长春电视插播”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男学员雷明、梁振兴等也被关押于此,遭受非人折磨。据来自吉林的消息,至2003年10月,这里关押着法轮功学员100余人。

吉林省吉林监狱在具体实施江XX“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杀无赦”,“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中,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手段阴毒凶狠,令人惨不忍睹。

1.“小号”、“严管”加“死刑床”毒刑,关节被拉散,痛苦至极

在吉林监狱有一种酷刑,把人的四肢分别用铁链锁紧,然后拉起来,使身体悬空,大约三四天,有的更长时间。受刑者脚腕、手腕、各个关节被拉得脱臼,时间如果再长,人的四肢就会残废。


“死刑床”酷刑:将人四肢捆绑后将人腾空,然后用小皮锤在身体的各关节处敲打,直到脱节发黑为止。

2003 年6月份以来,吉林监狱内关押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抵制迫害,抑制恶人恶行。所有在残酷迫害下违心写过“四书” (即所谓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决心书等)的人都写出了作废声明,当面交给了狱警,并表示要坚决修炼到底,同时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不参加所谓的劳动改造,并以绝食方式抗议非法关押。这些正义行动使监狱更加变本加厉地疯狂实施迫害。到10月份已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进了“严管、小号”(专门用来摧残人的地方),受到“抻床”、大挂的酷刑折磨。近来吉林监狱的恶行频频曝光后,恶警十分胆寒,但也越发变得疯狂,最近狱警又开始施用一种新的酷刑“死刑床”折磨法轮功学员。

这种酷刑,是用钢筋做成套,固定在铺板上,将受刑者身体错位,手和脚都向斜上方或斜下方拉开,拉到极限锁死,身体成扭曲状,再往身下放木棍、脸盆、罐头瓶等物品,最后将身体完全悬空。然后用小皮锤敲打身体各关节处,直到脱节发黑为止。一段时间后,受刑者的关节全部拉开,痛苦至极。

吉林监狱给各大队下达指示:凡法轮功学员不能让其死在监舍内,一律送到小号、严管。在那里死亡一律算“自杀”或“正常死亡”。

整个监狱的严管小号都关满了,地方不够用,恶警就又想出更毒辣的手段,把原来被废弃的小号安装上了“死刑床”,把这些法轮功学员拉到“死刑床”上抻在新小号里,还安装了大挂,把人吊起来。在这种残酷的折磨下,许多法轮功学员的胳膊、腿都被拉肿了,惨不忍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

法轮功学员张洪伟自2002年5月份入监以来,一直被关押在严管和小号,被施抻刑,把人绑在“死刑床”上,将四肢大字形抻开,使整个身体悬起来,一抻就是几个小时,多则几天,远远超越了人的承受能力。据悉,张洪伟已被关押在“严管”一年零七个月了,身体虚弱已极。


图为狱中的梁振兴(中新网2002年4月1日图片)

法轮功学员梁振兴,被逼写“四书”,不写就强迫他坐在不到一寸宽的木棱上,甚至坐在角钢的尖棱上,一天要坐十几个小时,再不写就用“死刑床”,严刑逼迫。法轮功学员雷明、扬锋、腾伟强、郑卫东等许多人都遭受过这种酷刑的折磨,有的人手脚都被抻坏了,有的手和脚的指甲都被抻掉了。张洪伟被绑在“死人床”上很多天,大腿内侧和身体其它部位严重糜烂。

各监区的“小严管队”是相对于监狱的“大严管队”而言的,监狱的“大严管队”摧残人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里刑具琳琅满目,本来按规定使用刑具是有明文规定的,但这是随便使用,最恐怖的是这里的“死刑床”。

2.坐“老虎凳”、指使犯人施暴、抓生殖器

2002 年7月,吉林监狱全监上下如临大敌,监狱政委刘长江多次组织教育科、狱政科、刑罚执行科及各监区的监区长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决定对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不分到入监队,而是直接分散到各监区,由各监区的“小严管队”管理。各监区的“小严管队”按监狱法规定是不允许存在的,是不合法的,它主要由各监区的牢头狱霸控制着,其实质就是专门为狱警、牢头狱霸勒索他人财物而设置的专项工具,是监狱警察勾结乖张暴戾、具黑社会性质的“大哥”们殴打、体罚、勒索无辜者的场所。狱警支使“严管队”的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的“管理”。法轮功学员进入“小严管”后就坐“老虎凳”,双腿伸直与上身形成90度角,不允许有丝毫晃动,否则就遭到暴力毒打。从早上5:30一直坐到晚上7:30,除了吃饭外,上厕所也是有时间严格限制的。这样几天下来,臀部上就会磨出血泡,连路都不能走。法轮功学员杨光坐了三个多月“严管队”、两个多月“小号”,并被上“死刑床”,他坐“老虎凳”腿已经动不了了。四大队狱警指使犯人施暴,法轮功学员雷明被踢脑袋,被用手抓生殖器,并被狱警关进监狱“严管队”,被上“死刑床”,被逼写“四书” (犯人许志刚、高国光是打手)。


图为狱中的雷明(中新网2002年4月1日图片)

雷明被毒打后被迫写“悔过书”,后声明作废,在被关“小号”期间,因没有笔,咬破手指写下了严正声明的血书,声明以前所写的“悔过书”等均作废,结果被恶警不断毒打。

犯人在狱警指使下每隔十五分钟就对法轮功学员施暴一次,逼迫说不炼。在六大队,六、七个犯人把学员按住毒打,法轮功学员新元俊被打掉牙,被犯人抓男性生殖器折磨。多人被打住院。五大队的郑伟东经常挨打,根本没有人身自由,连上厕所都监管。三大队的学员因不写“四书”,被逼迫从早坐到晚,失去自由,连洗脸都不让(偶而让洗一次)。白山市法轮功学员刘照建绝食83天抵制写诋毁大法的“四书”。法轮功学员杨峰,常常遭到残酷折磨。在上“死刑床”时,一支胳膊给打残了,至今不能回弯,睾丸也被打坏了,到现在还红肿发炎。监狱不给治病,杨峰天天在疼痛中煎熬。

3.逼写“四书”摧残精神,胶皮管灌水猛抽,狠踢后腰,毒打至皮肉裂开

吉林市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高压洗脑,不准睡觉,强迫写“四书”。其中最恶劣的迫害方法是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逼写“四书”,写一个得5分、3分不等,有3分就可以减刑。

所谓的“四书”就是: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决心书。认罪书就是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承认法轮功是X教;悔过书就是在承认自己犯罪的前提下进行忏悔;保证书就是保证今后再也不炼法轮功;决心书就是决心彻底与法轮功决裂。为了得到“四书”而获得奖励,全监十二个监区的“小严管队”的看管人员使出了浑身解数,肆无忌惮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害。

法轮功学员一点自由都没有,互相不让说话,二十四小时看管,不然就上“死刑床”。从早上5:30分起床坐到晚上7:30分。上厕所都看管,半个小时记录一次,一星期汇报一次,不给邮信,不让接见家属。

仅以六监区为例,六监区监区长魏向辉明确指示看管人员说:“对法轮功人员决不能手软。”六监区的牢头狱霸李明、赵广存、刘干、陈志强象野兽一样扑向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腾伟强、辛延俊、吕然、王志强、梁振兴、杨光无不受到非人的折磨、毒打。看管人员用手用力地捏被害者的睾丸,用手指往被害人的胁条骨缝里插,用胶皮管灌上水往被害人的身上猛抽,用鞋后根猛刨法轮功学员的后背、腰部……法轮功学员辛延俊被捕前在空军某部服役,身体素质是相当不错的,一番折磨之后,已是骨瘦如柴,弱不禁风,其他人的状况更是可想而知的了。2003年临近春节时,犯人李明用塑胶管毒打梁振兴时,把梁打倒头磕到暖气片上,血流如注,昏死过去。监区怕引起义愤,立刻封锁消息,并警告目击者:如果背后瞎议论后果自负。这只是六监区“小严管队”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普通手段,其它监区也同出一辙。

监狱政委刘长江公开指使狱警,使其利用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监管。法轮功学员不写“四书” ,不让睡觉,犯人把法轮功学员打坏了还要遭批斗说是自伤自残。法轮功学员们每天都在极限地承受着。

一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投书明慧网写道:“五六个犯人围着我,分别在后面踢我的腰眼。又用种种污言秽语威逼我写‘四书’。我坚决不同意,又把我拉到铺下,六个人按着我,把木板立起来狠命地打我后背、腰眼、臀部。后面的肉都被打开了,嘴里还骂着:‘你怎么不叫,你XX的装有刚。’我当时浑身冒汗,疼得死去活来。他们打累了,找了一块木板,把板子立了起来,强迫我坐在上面,我臀部上血肉模糊,坐在木板上有如坐在钢针上一样。他们还不放过我,又从后面继续踢我的后腰,身上流出的血把内衣内裤都湿透了。几天后,血和衣服都粘在了一起,他们又把衣服撕下来,那种疼痛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他们找来纸笔逼我写“四书”……我声明那绝非我所愿,是被逼之下所写,我的生命从表面到微观充满了悲哀。在这之后,他们不许我同任何人讲话……教育科李X找我谈话,我说我是被迫害的,他冲我大吼:‘谁迫害你了,谁看见了,不服管理,就要强制。’”

法轮功学员不但肉体上受到了致命的摧残,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4.监狱下达密令:被灌食而死算正常死亡

吉林监狱曾下达密令:把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关进“小号、严管”,强迫灌食,往死里整,灌死算正常死亡。已知遭受灌食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春雨、杨峰、张宏伟、刘兆健、雷明、王君成、梁振兴等七人。

同时吉林监狱还给各大队下达指示:凡法轮功学员不能让其死在监舍内,一律送到小号、严管。在那里死亡一律算自杀或正常死亡。

从明慧网披露吉林监狱100多名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刘成军生命垂危,到一个月后刘成军被迫害致死,吉林监狱的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人在继续,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们的处境十分令人担忧。

吉林省是法轮功的发祥地。法轮功倡导“真善忍”,帮助人们祛病健身,提高人们道德水平,教导人们做一个好人。法轮功学员都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们实践着“真善忍”。法轮功学员根本不是犯人,为了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抓捕或劫持,被非法判刑或劳教。

由于江泽民集团严密封锁迫害消息,现在外界对他们的近况一无所知。对此,我们再次呼吁世界上善良和正义之士,继续关注吉林监狱里10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性命安危,不要让刘成军的悲剧重演。同时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严惩迫害法轮功的凶手,无条件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所有法轮功学员。

吉林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吉林监狱政委:刘长江
教育科长:谭富华
教育科干事:李永生
狱政科科长:刘伟
四大队干事:张贵林
六大队队长:庞洪军
五大队队长:队长林某(姓名不详)(此人最为邪恶)
替恶警充当打手的犯人:徐志刚、高玉林、郭树铁
吉林监狱电话:
狱长:432-4885488,文秘科:432-4881559,狱政科:科长:刘伟 432-2409418,教育科:总机:432-4881551转3040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431-275-0068,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纪检委:431-275-0061,431-275-0057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监政处:431-275-0062

还我儿子!我要儿子!──刘成军的父亲给各级执法机关的一封信

【明慧网2004年6月15日】我是刘成军的父亲,刘成军因不放弃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我感到天大的冤枉,我想把事实经过和真象告知你们,望你们能伸张正义,给一个合理、公正的处理。
刘成军是吉林省农安县滨河粮库职工,长春市粮食职工中专学校财会班毕业,1996年开始炼法轮功,炼后他的身心都有很大变化,酒不喝了,烟不抽了,很多不好的习惯没有了,而且身体健康了,心也越来越善良,境界越来越高尚,大事小事时时处处都为别人着想,可以说法轮功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后来镇压开始了,他被抓到长春市奋進劳教所判一年劳教,因他不放弃修炼,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2年3月24日午夜一、二点钟,刘成军在前郭县深井子乡七棵树村柳长发姨父家再次被抓,警车二十多辆,吉林省公安厅的、长春市公安局的、松原市公安局的、前郭县公安局的警察五、六十人,夜间十一、二点钟,警察把他姨家的一个五、六百捆的大玉米杆垛用火点着了,火势很大,邻居家的大树给烧了一、二十棵,柴草垛着没了,没看到人,又把另一个树枝垛点着了。我儿子被烧得遍体鳞伤,成了一个火人,可这些警察二话没说,上来就打,用碗口粗的木棍往死里打,同时又朝腿上打了二枪,戴上手铐然后把刘成军扔到警车的后备箱里。我儿子被打成这样,惨不忍睹,他却一声没吭。他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警察欺负这样的好人,算什么能耐呀?请问这些行凶的恶者是人民警察吗?把人害到这种地步,可他们却造谣说刘成军要点火自焚,简直就是土匪、强盗!我想他们不会忘记当时围观的群众就有几百人,他们的罪行逃不过每一个人的眼睛,他们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什么行为?

从松原到长春途中出了车祸,撞车了,开枪打刘成军的李姓警察肋骨撞折七根,可他们却造谣说我儿子袭警了,把车整翻了。真是太歹毒了,就因为他们嘴大,就可以任意栽赃陷害?无中生有?造谣中伤?人民警察就可以拿人民的名誉、生命当儿戏吗?我是四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这是我们共产党的宗旨吗?

刘成军被押到长春后,人就失踪了,家里人哪里也找不到。后来接见时告诉我,他被上刑坐了五十二天“老虎凳”,又用手铐铐在“死人床”上,两只手没合到一起过,而且他的腿也不能正常行走了,全是拖着往前走,真是残忍至极呀!杀人的、放火的、黑社会的、以至于血债累累的罪犯,他们没有这样对待吧,哪还有一点人性?谁没有家人,谁没有父母兄弟,亲人朋友,怎么可以这样狠毒,还有没有做人最起码的良心?怎么可以这样丧尽天良啊!

刘成军是2002年3月末被抓走的,一直到九月十八日通知我们审判。我参加了旁听,参加旁听的三百多人都认为审判失败了。他们被抓的十五个人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就是好!”开始是两个警察看一个,后来增加到三个警察看一个,一只胳膊一个警察,另一个警察掐脖子,不允许喊。突然有个警察晕过去了,这样就由十分钟更换一批警察,改为三、五分钟更换一批,法庭上忙乱成一片。刘成军没有请辩护律师,法庭让他自己辩护,可他一说话,后面的警察就掐他的脖子,只听到他高喊:“你们也不让我说话呀,我一说话,他就掐我脖子。”就这样他们再也没让刘成军为自己辨护。

我儿子插播电视真象被判十九年,被押在吉林市第二监狱。我去接见时他告诉我两条腿都是伤,一条腿是枪伤,另一条腿是撞伤。两条好好的腿就这样伤残了。2003年10月14日我们家人去接见时还很好,可20日(只隔一周时间)人就不行了,吉林市监狱来电话告诉说人已被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我们去人一看,人已经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说是抢救治疗,可治疗费用却迟迟供不上,医院也只能每天给点普通药应付。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在这种人命关天的时候,我们去办保外就医,可监狱不给办,又怕家人探视,给转到了长春市劳改医院。我们家人去了四、五次都不让接见,从此他被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拖了一个来月,监狱在长春市劳改医院也下了病危通知后才出面给办保外就医,可到刘成军户口所在地农安县德彪派出所却拒绝接收,到农安县公安局和县610办公室更是不答应接收。我们家人心急如焚,可他们根本不把人的死活当成一回事,天理何在?!

在吉林市中心医院时,我们见到刘成军,他吃力的告诉我们,在监狱里他每天都被毒打,摧残迫害每天都在進行,直到最后他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心脏、肾脏都重度衰竭,咽喉部重度感染,到2003年12月26日我那健康、活泼、年仅三十三岁的儿子被他们活活迫害死了。我儿子因为信仰真、善、忍,没有犯死罪,为什么给迫害死了?我要儿子呀!我儿子身高1.80米,体重一百五、六十斤,身材魁梧,精力充沛,乐观向上,篮球健将,就这样活活给迫害死了,两条健康的腿被打成残疾,无法正常行走,又造成严重的小肠缓气。学法轮功的人把你们怎么了?对他们这样下毒手?善恶必报!行恶者一定遭恶报!在劫难逃!这是天意。

2003年12月25号夜间十点多钟,我和老伴被吉林市监狱的人接走,说是孩子病得不轻,现在长春市医大一院,结果却在中日联谊医院,家里几个孩子知道消息后赶到医大一院找了一宿也没找到,为什么要说谎呢?有什么怕见光的呢?不知道做了多少无耻、卑鄙、亏心的事,才这样胆怯、心虚。看到儿子的惨死,我和老伴当时就不行了,老伴哭昏了过去,我嗓子当时起了一个鸡蛋黄大小的血泡,呼吸困难,差点堵死过去。回家后我和老伴打了二十多天点滴,才有点好转,可我们痛失儿子的心灵重创,是怎么也抚不平的,我们每天心都在流血啊!

他们真是太残忍了,我们没和儿子说上一句话,为什么不让孩子和父母说句话,这里有鬼吧?是不是做了太多的亏心的事怕暴露啊?你们没有家庭吗?没有父母儿女吗?真是天理难容啊!

我一定要讨个公正的说法,不然我无法度过余生啊!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学做好人、一心向善的人,为什么要遭到如此恶毒的虐杀,请问,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法律和公理何在?人间正义何在?我想象不到他们用了什么恶毒的手段害死了我儿子,因为我儿子临死时鼻孔、耳朵、大腿等处都在流血,这究竟是为什么?谁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刘成军只因为坚持信仰,警察为什么可以把人打死?无论如何我接受不了这事实,刘成军没做过任何坏事,只是想修心向善,重德做好人,警察怎么可以这样草菅人命?真是达到登峰造极,丧心病狂了!所以我根据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条文,提出控告,要求惩办参与迫害刘成军的所有凶手,并赔偿精神上及经济上造成的一切损失。

善恶有报是天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谁也逃不脱的。我希望执法机关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民做主,我们相信天理是公正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好人的坏人和凶手决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对于我儿子的冤死,我们要一告到底!问题不解决,我们决不罢休,因为我们知道苍天有眼,坏人和凶手必将被绳之以法,必将遭到应有的报应和惩罚!我想顺应天意民心、伸张正义是各级领导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还我儿子!我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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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军,男,33岁,吉林长春大法弟子 ,吉林省农安县人。2002年3月5日,刘成军因与同修在长春、松原两地通过有线电视插播大法真象被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判刑19年,关押于吉林监狱,其间受尽酷刑折磨,2003年12月26日凌晨4时30分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含冤去世,死不瞑目。恶人为掩盖罪行,不顾家属反对,于当日上午10点40分将其遗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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