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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大法弟子宋友春被青龙县看守所迫害致死


宋友春,男,54岁,秦皇岛青龙县土门子乡法轮功学员。在2003年12月15日晚6点,经过十四天的非人迫害,宋友春被青龙看守所迫害致死。人被害死后,毫无人性的恶警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犯罪,还命令家属限3日内把遗体拉走,否则就强行火化。

由于宋友春坚持修炼大法,多次在青龙看守所遭受非人的迫害,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辗转关押在两个劳教所──开始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后又转到保定高阳劳教所加重迫害,被迫害得身体不行了才放出。

宋友春身体还没有恢复好,恶警又将他绑架。2003年12月2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树军、政保股李长兴、刘长河等人和青龙县土门子乡派出所所长刘艳文、恶警陈晓虎、于长国等,再次无故闯入大法弟子宋友春家搜查,并非法进行抄家,抢走了电视、VCD等贵重物品,并且毫无人性地将宋友春、他妻子裴少芝、女儿宋丽美一家全部绑架上警车,送往青龙县看守所。同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还有宋友春的妹妹宋桂贤。关押数日后,才将其妻女、妹妹放出。

宋友春被迫害死后,青龙公安局严密封锁消息。宋友春的女婿和另一位亲属曾到秦皇岛政府部门为此冤情上访,结果在半路上就被当地公安局抓回,非法关押在青龙看守所。

另外,在青龙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还有8名大法弟子,其中八道河乡沙河村一名女大法弟子绝食抗议,已不能插管,大小便失禁,面临生命危险,可是恶警仍不放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还有青龙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队长张淑清(男)
青龙县的邮编066500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22/6306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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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6日】宋友春,男,55岁(虚岁),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土门子乡土门子村大法弟子,由于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曾多次被青龙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遭受酷刑折磨。后来又被非法判3年劳教,曾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及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遭受迫害,在身体被迫害得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被家人接回。回来后,土门子乡政府、派出所多次到他家骚扰,无理取闹。2003年12月2日,派出所所长刘艳文等人突然闯入他家,不容分说,将他们一家三口全部戴上手铐抓上警车,送青龙县看守所迫害,期间他绝食抗议,然而恶警们野蛮灌食,他遭到牢头及恶警的毒打,仅仅14天他遭受了种种非人的折磨,2003年12月15日下午5时左右被迫害致死。
可是恶警第二天的上午8时左右才通知家属,当家属看到宋友春的遗体时,整个脸都变了形。脸上、耳朵边有一片片紫红血印。被子、墙上有大片血迹,死者的双眼睁着,怎么也闭不上。(有照片为证,5天后所拍)

家人当时提出质疑:
1、身体不好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治疗?
2、宋友春在身体极其危险的时候,为什么不通知家属?
3、死亡时,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为什么14个小时后才通知?

家属义正辞严,要求看守所对宋友春的死给一个明确的交代,可是看守所强词夺理,想隐瞒事实,逃脱罪责。对于宋友春的死,土门子乡政府、派出所、青龙县看守所、青龙公安局、国保大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说青龙县检察院院长要依法办案,可是县政府和县纪委书记要冷处理,想把事压下。现在已把死者腹内器官全拿走,让家人都回家,一切费用也不管。可是20多天过去了,仍没有回音。

青龙县委 主任室0335-7862251 0335-7862118
政法委书记室 0335-7864221 办公室0335-7862517
纪检书记 0335-7860990
青龙县人大
办公室0335-7862429
公安局政办室 0335-7862423
法院院长 0335-7862455

青龙县迫害死大法弟子宋友春的部分责任单位和个人
卫生局局长室 0335-7862863 办公室0335-7862427
青龙县医院院长室 电话0335-7862649 办公室电话0335-7862449
青龙县镇政府书记室0335-7864188 办公室0335-7864049
看守所所长 王金 电话0335-7865794
恶警 肖启辉
青龙县土门子乡派出所所长刘艳文、恶警陈晓虎、于长国等。
土门子乡书记李树忠
青龙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张树军 手机13933573868
青龙公安局政保股李长兴 电话0335-7861933
政保股刘长河 电话 0335-7863609
青龙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队长张书清(男)电话0335-7863117
青龙县医院的邪恶之徒“发明”惨无人道的从肛门灌食的王井富 电话0335-7863614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6/64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