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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恶警金哲宪恶行


吉林省桦甸市恶警金哲宪(公安局国保大队副职)追随恶首江××,仇视、迫害大法弟子,专门从事盯稍、跟踪、蹲坑、抓捕、酷刑逼供等,现举两例:一、2003年2月金哲宪跟踪大法弟子宋桂芬(女)七天,于2月14日在外贸楼会同两名恶警非法将宋桂芬抓捕,判两年劳教。

二、2003年3月3日晚9时,金哲宪和另外两名恶警对大法弟子李春山非法酷刑逼供,开始手铐、再塞砖头两个,推胳膊,恶警怕李疼的喊出声来,就往嘴里塞抹布。当时李春山痛苦地满地打滚,恶警再往他头上套塑料袋,一连套了三次,憋得眼球发胀,脸发青,直到把他折磨得满身是汗,站立不住、要虚脱了才肯罢手(时间长达4小时)。恶警金哲宪边动刑还高叫着“今天就整死你算自杀”,连喊三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0/71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