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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朱娥控告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警


吉林市大法弟子朱娥被非法劫持入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后,遭到范友兰等恶警的野蛮迫害。以下是朱娥写给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的控告书。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

我叫朱娥,女,48岁,高中文化,原吉林市制药厂工作,现已被开除工职。

被告: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原所长范友兰、管理科长岳君、四大队转化队长张桂梅、队长关威、生产队长李晓华、管教王晶。

看到(2004年6月-2005年6月)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因为我以前写过多次申诉都是石沉大海,今天又拿起笔来再一次申诉,真诚的期望有关部门能够秉公守法,给予合理的答复和解决。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没炼功前是一个百病缠身的人,身体需要手术就三处,每月的工资50%用在医疗费上,但都无济于事,病痛的折磨时常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成。是大法给了我生的希望,1998年学法炼功后,我按照大法要求炼功人的心性标准去做,按照真、善、忍去做,在短短的几个月里不知不觉全身疾病奇迹般的全部消失,大法解除了我所有的病痛,多年的痛苦,我惊叹大法的神奇,这是实证科学解决不了的,大法健康了我的身体,净化了我的思想,使我道德高尚,这是事实。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信仰真善忍的人在中国横遭迫害。

99年7月22日听到媒体诬陷法轮功的报道,我再也坐不住了,因为任何谎言在我面前都会不攻自破,我想可能是国家“领导人”不了解法轮功,出于信任,我按照宪法行使公民的信仰自由和上访申诉等权利想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把自己在大法中受益匪浅的亲身经历讲出来,告诉他们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不料却引来横祸。在北京被非法绑架,送到密云监狱受到各种酷刑的折磨,回来后被开除工职,原本幸福的家庭破裂。我苦苦思索着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原来只是为了说一句真话的代价。

2000年2月15日我和同修交流学法修炼体会,再一次被非法抓捕,我被带到吉林市青岛街派出所关了一宿,警察抢走了我兜里的300元钱,然后把我送到吉林市第一看守所,我又一次受尽折磨后非法判劳教一年。

2000年3月8日,恶警把我非法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和我一同被送去的有七人,其中有18岁的王燕,一到那恶警把我们带到一个房间里,管教侯志红吼叫:告诉你们劳教所不许炼功,谁要炼功就这些东西侍候,然后就从箱子里拿出电棍、皮带、手铐、木棒等,说看见了吧,还有更厉害的,你们好自为之。来到劳教所后,我们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只有残酷的生产劳动,为劳教所增效益,每天劳动到至少17-18个小时,更有甚时每天只睡2-3小时觉,干活时催得连气都喘不过来,稍慢一点就非打即骂,由于长期的劳累和睡眠不足经常有上了年纪的学员昏倒在地,恶警李晓华扬言,你们还没有完成所里下达的指标呢!我写了多次的申请复议、申诉书、控告江××的控告书都石沉大海,有一次我提起此事,四大队队长关威狠狠打了我的嘴巴,手打疼了,抓起衣服挂打,最后把衣服挂打折了好几段。

由于劳教劳的种种违法行为,我们十几个人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劳教所强行野蛮灌食,第一个把我按在床上,把胶皮管从嘴里插入,很长时间玉米糊就是不下,我明显感觉管子插错了位,我憋得浑身是汗,一口气也喘不出来,就要窒息,就这样她们按住我就是不放,我本能的挣脱着坐了起来,一把拔掉管子,免于一死,但是浑身虚脱,不断咳嗽,她们根本不理,又拽过一人,刚从嘴里拔出的管子带有粘液、痰、很脏,她们连用冷水冲一下都不肯,不管多少人一直灌完,管子一次都没处理过,从那天起我经常咳嗽、吐血。

2000年5月13日,我们被劫持在四大队的全体同修集体绝食,抗议劳教所与警察执法犯法的行为,这一次劳教所加重了迫害,管理科长岳君等人手持电棍,气势汹汹,把绝食人员绑在铁丝床上,一边从鼻孔插入胶皮管灌食一边用电棍电嘴、脖子至全身,铁丝床随人弹起,火花四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劳教所走廊里电棍声、叫骂声、呕吐声连成一片。最后岳君走到我跟前说,今天就拿你开刀,然后用电棍猛烈电了我很长时间、身上、脖子上都电肿了起来,起了大泡,毛衣被电糊、烧破,她还不罢休,说电棍没电了再换一根,然后脱掉我的毛衣,把我绑在铁床上,又电了很长时间,最后我直觉得眼前发黑,巨痛难以忍受。

2000年7月,一场暴力逼迫转化开始了,黑嘴子劳教所为了达到百分之百转化大打出手,大队长手中胶皮管、木棍等不离手,对不“转化”的大法学员施加各种刑罚,一天管教为了逼迫我屈服,让我读诽谤大法的书,我不读,她们让我举著书罚站,连罚三天,每次都在2个多小时以上,胳膊疼得抽筋了,第四天张桂梅把我叫到办公室,用两根电棍同时电我,一根放到脸上不拿下来,另一根电我全身,一边电一边喊,你睁开眼睛看火,当时我眼睛电得已经睁不开了,嘴电的直淌口水,她还强迫让我用手抓电棍,折磨了一上午,最后用电棍狠狠的打了我几下说快滚,当时电出的大泡被打破,当我走出管教室时,脸已经被烧焦了、变了形,肿得很高,眼睛肿成一条缝,很多同修看到我被毁了容都吓哭了,晚上全身和脸疼得象火烧一样,不能入睡,只好坐起来用手抚着脸。

2000年8月,恶警张桂梅采用“厌恶疗法”把我们几个不转化的学员叫到小仓库,让我们坐在地上双盘打坐,每天8小时,双手背后不许动,张桂梅和刑事犯人看着,李晓华说谁敢动就用大电棍电,不让上厕所,我们几个腿上都磨出了血泡,有的呕吐,痛得死去活来,王秀芬曾动一下,被几个大队长拽到前面,拳打脚踢,又逼着继续坐,就这样连坐三天,后来我们很长时间腿疼得不能正常走路。

2000年10月逼迫更甚,在所长范友兰的唆使下,所里办起了秘密转化班,说不转化的一个个过筛子,我队的王秀芬被叫去,对外说是文明管理,春节前王秀芬和我分到一个监室,她流着眼泪给我看了她满身的伤痕,讲了她的遭遇,她被扒光衣服(只剩下裤头和胸罩)按在两个木板上,长时间用电棍电得惨不忍睹,还用刀划她的肉,昼夜不许睡觉,打骂各种姿势的体罚难以忍受,手段极其残酷,王秀芬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了决裂书,后来由于精神压力太大,最后造成精神不正常,管教管她叫精神病。10月中旬我被分到四小队,管教王晶百般刁难,一连几天晚上在监室给我开批斗会,逼我转化,一天王晶对同室的人员说,今晚一宿不让她睡觉,到明天中午12点必须交决裂书。中午12点,王晶走到我面前二话没说用尽全身力气打我,当时我的耳朵就被打得听不到声音了,然后把我拽到队长室,张桂梅说电棍的滋味你也尝的不少了,然后她拿了一根很大的电棍电我,电累了,李晓华接着电,王晶让我脱掉衣服,把我的头按到木桶里,说让我清醒,两个多小时下来,我已满身是伤,至今还耳鸣、疼痛、流黄水。

2000年12月,在监室的墙上贴满了诬蔑大法和师父的标语,我上前制止,讲道理,大队长和管教们疯狂而上,把我和几个同修拖到办公室,关威和王晶把我一顿毒打,关威用电棍长时间电我,当时我是旧痕未去,又添新伤,然后把我们几个双手背后,用胶布把嘴糊住,不让说话,写谩骂大法的条子贴了我们一身,学员吴秀芹被带到办公室看到此景,迅速撕掉我们身上的条子,关威用手扣把她的手背扣床头,一男警察用电棍电,这样折磨一上午后,把吴秀芹、何华关進小号,一关就是将近一个月,因为此事又把我吊在小号的门上十多个小时,不让上厕所,晚上放开时我的手和胳膊肿得吓人,两手攥不上拳头,疼得不敢动,这样她们还强迫我劳动。

2001年1月,劳教所广播里一直播放江泽民一手制造的诬陷李洪志老师的报道,我听后当时就要笔写上诉,她们不给笔,几天后电台记者上劳教所录像准备春节上电视,劳教所找来被压力强迫转化的学员,让她们说劳教所如何的春风化雨、对法轮功学员如何的人道,编排假戏诬蔑大法。同时记者采访了我们三个不转化的学员,看到此景,我必须站出来说真话,到教育科面对记者揭露了我在劳教所遭受的种种非人的迫害,因为当时我遍体鳞伤,半个脸都电糊了,黑黑的。劳教所领导大怒,还没等我回大队,电话就打过去了,刚到大队,李晓华气汹汹的对我说:这回可给你机会了,看我怎么收拾你,我知道又要给我上刑了,恰在这时摄像记者扛着摄像机来到大队,她们怕露了马脚说你先回去,明天让你说一天,回去后让监室的人看着,不让我说话,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后来家里人说,你们劳教所上电视了,都说学大法后悔了,家人和亲戚在电视上看到你了,只看见嘴动、没有声音,只听解说员说:劳教所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当时我心里一惊,劳教所怎么能这样欺上瞒下呢?电视台的新闻报道怎么能这样造假呢?这种造假宣传又蒙骗了多少无辜的世人!

2001年11月底,我已经超期关押10个月,所里不断的绑架新学员,对她们强行施加暴力,一连多少天不让睡觉,绑在床上用电棍电,我看到后心如刀绞。11月30日我绝食抗议,提出三个条件:一、不准执法犯法,不准用电棍等刑具逼迫大法学员;二、劳教所无权随意加期,违反法律程序;三、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关威说这不可能,接着她们迫害性的给我灌食,好几个人按着我,用很粗的胶皮管子插入鼻孔,我咳嗽得很重,喘不过气来,从鼻子插進,从嘴里出来,鼻子出血,嘴里大口大口的吐血,她们说死也得插進去,经常灌一次食插五、六次,我多次几乎窒息,其实插進管子不给灌多少东西,但是每天必须插两次,每次我都是死里逃生。我深深体验到灌食这种迫害意味着什么,那时我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今天活着、明天可能死去。象这样的迫害还有多次(以上所举是在劳教所亲身遭遇和目睹的部分迫害事实)。

我请求:一、还我人身自由及一切经济损失,恢复公职;
二、请求核实查处被告,立即停止迫害行为,追究全部法律责任。谢谢!

申诉人:朱娥
200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