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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610歹徒利用《燕赵晚报》编造谎言


2004年11月17日《燕赵晚报》(C·7版)整版刊登了由河北省610办公室(现畏罪更名为“防范办”)策划的所谓“河北省反××征文获奖作品选登”诬蔑大法,责任编辑为苏姗,本版编辑黎明。其中有一篇署名“邯郸职中王楠”的文章《雨下飘零的落叶》,说其母亲因练法轮功与其父离婚,其母在离婚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与其他几个同练的阿姨剖腹自杀。为澄清事实,石家庄市一些大法弟子打电话到《燕赵晚报》编辑部找苏姗、黎明两位编辑。接电话的报社工作人员声称:“报社根本就没有这两个人。”问他们是否对文章的真实性進行了调查核实,他们回答说:“文章不是我们搞出来的,是省委610办公室硬要占一版刊登出来的。”报社人员的态度温和而无奈。经调查河北省范围根本没有文章中所说的“事实”,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所说此类事情发生。此事明显是河北省委610在毒害并利用幼稚的学生、利用媒体诬蔑法轮功。

据调查核实,此次所谓的“征文活动”是河北省委610办公室主使,由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团委、河北省少工委、河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河北省反××协会联办的,向河北省各级有关部门下达所谓“通知”,某些不明真象的地区教育部门、团委和学校盲从,硬性向学生征集,有的“作为每个学生必写项目”(石家庄市第41中学);有的“要求每个学生结合自身体会写出一篇”(邯郸武安市三中),盲目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的部门还有:保定涞水县教育局、秦皇岛卢龙县教育部门和团县委。如此征缴来的大量所谓“征文”,河北省610办公室又指使新闻工作者协会摊派到《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少年智力开发报》等省内部分报纸刊发,据悉还要结集出书,大法弟子发现了刊登在《燕赵晚报》的文章。

相关责任单位:(石家庄区号:0311)

河北省610办公室罪犯名单和电话: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主任:张国均,电话:办,0311-7906310;宅,0311-7906898;老家楼房电话:0311-4595368妻父时聚堂,地址:石家庄地区元氏县、北正乡、北正村,邮编:051131 电话:0311-4599029妻弟时献军,地址:石家庄地区元氏县审计局;邮编:051131妻弟时献栾,地址:石家庄地区元氏县国税局;邮编:051131
副主任:冀廷宇,办:7908895,宅:7906889;
副主任:王永志,办:7908681,宅:7906766;13931110731
助巡:丁绣峰,办:7906533,宅: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7906057,宅:7909866;
秘书处: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7906535 ,宅:302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