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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女子监狱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二)


1、大庆大法弟子张晶在哈女监被迫害经历

大庆市大法弟子张晶,2003年7月被劫持到哈女监一监区二队,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在这里根本没有自由,甚至手脚放哪都要受到限制,对死刑犯都不允许用的酷刑却用在她这些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身上。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哈女监二队竟出现由大队长崔红梅、夏凤英指挥犯人将窗户用床单挡上同在一室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件,她们这种视国法于不顾,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的行为,令天地为之震怒!


迫害事实如下:

1、2003年7月,被犯人刘淑霞打倒在地,脚趾甲被踹成黑色后脱落。

2、2004年3月2日以来,一直被迫码坐,由犯人看管,从早6:00坐到晚7:30分。每天除上厕所三次,吃饭三次,只能坐在小凳上,没有自由。看管的犯人经常辱骂她们,有时竟动手打人,对此事竟无人过问。

3、 2004年3月9日上午,已过上厕所时间,犯人李翠玲不让上厕所。干警孙健来后打了两个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王丽萍(59岁)、谢亚芹。大法弟子们当场制止,不允许打人,并表示自己不是犯人。孙建说:“不是犯人,你们把劳教皮脱了呀。”于是36名大法弟子脱掉了不应该穿的囚服。

下午2:00 左右,监区长崔红梅、 夏凤英, 干警周莹、邓宇从车间带回二十余名犯人,将她们拖至监舍、水房、厕所等处,张晶是由犯人从六楼拖至五楼的(当时夏大队在六楼大厅内指挥),犯人满运月、王小红强行给她穿上囚服,并用绑绳绑住手脚(后脚上绑绳松开),将绑绳绑在床边,强制她坐在地上,晚间也不放开。绑了约十七八个小时后,张晶两手肿得像馒头一样(当时手上长疥)。

10日晚9:30左右,犯人王圆圆、邵红玲等连同“五联保”,赵国力、孙红鱼将张晶的双手背后,用绳绑吊起来,脚尖点地,(这是一种酷刑叫上大挂),一起被吊的大法弟子于秀英问:“为什么把人往死里逼?”王圆圆回答:“崔大队的命令(指崔红梅)。”这时同寝的大法弟子关淑玲已被吊昏两次,仍在吊着。

2004年5月14日,为说明自己不是犯人,大法弟子们不点名、不报数。晚8:00左右,被干警鲁敏指挥,犯人满运月指使赵国力、孙红鱼、李凤华,强行将她从上铺扔到地上,并强行拖出,脚被犯人藏淑英踹青。狱长刘志强说:“打人不对,但在警力不够时,犯人可以协助政府工作,有政府给你们撑腰,不要怕。”他对施暴者不但并未做出任何处理,还让受害者加戴械具(他已违反《狱法》第45条)。当晚张晶被立铐,半夜肾部疼痛难忍、恶心,后上床单铐。第二天,不适症状消失但仍立铐,并由狱医领着,李翠玲等四名犯人强行灌药。大约铐了37、38八个小时。(即16日上午10:00左右才放开)

4、2004年12月21日,同寝的大法弟子关淑玲被大挂吊得不省人事(吊时脚尖离地20公分,吊昏迷后注射药物。)张晶准备立掌发正念帮助,没等盘上腿,同寝的王文华、 赵国力、李凤华、王力影等强行制止,并叫来干警何静、 刘小芳。在何、刘二位干警的指挥下同寝的犯人王力影、 王文华、 赵国力、 李凤华、王金丹等八名犯人一拥齐上,将张晶拖至地上,犯人满运月将她背铐至(上下铺的)床梯最低处,从12月21日一直铐至12月29日,(圣诞节一晚上没铐,除吃饭、 方便外。)一律铐着,晚间也不放开,其中被立铐两天两夜 。

5、2004年12月29日下午2:00左右,监区长卢恒、鲁敏、吕翠君、于莉、岳,犯人刘超、李艳晶、冯小波、李艳萍、孙秀之、沈显艳、盛巧妹、张秀圆、温、韩建英,大队长崔红梅、夏凤英从车间带四、五名干警和十名犯人,在监舍干警室开完会就对张晶等五名大法弟施用大挂酷刑。中共干部、犯人同在一室迫害,干警于莉、吕翠君、岳指挥犯人刘超、冯小波、李艳萍、孙秀云以及同寝的犯人王金丹,将张晶双手背铐吊至上铺立柱最高处,脚尖点地,吊的过程中干警吕翠君、卢恒来看过,犯人王金丹一直在场,下挂后,张晶被按住强行按手印。

2、大庆大法弟子王法娟在哈女监受迫害经历

大庆大法弟子王法娟,1998年得法。2002年10月30日被大庆让区及大庆中级法院非法判8年,现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七监区。监狱对大法弟子实行一套比对待刑事犯还严格的一套所谓“监狱管理法”,用张嘴就骂、举手就打、行径卑劣的刑事犯看管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开始背经文,恶徒不让出声;大法弟子发正念,恶徒不让闭眼睛、扒眼皮、往地下摁。

王法娟坚决否定不法人员的迫害安排,从不点名、不报数、不蹲开始,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2003 年10月下旬,监狱用刑事犯管大法弟子,王法娟喊大法好。区长康亚珍指使六七个刑事犯把她五花大绑,关在水房里,之后又拉到男犯院内菜库冷冻了一天。2003年12月4日因不戴名签,12名大法弟子被五花大绑从车间带回监舍,其中王法娟等七人被白天黑夜关在洗漱间,一部份睡在便衣库,有的被强制戴背铐,有的被绳绑,有的白天黑夜不让睡觉,不让坐垫子,实在困了就坐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坐着睡一会儿。就这样坚持到2004年4月6日。

因王法娟不戴名签,由康亚珍、崔艳、姜威三名干警指使刑事犯杨淑华(哈市,已出监),陶华(家南盆,已出监)、郭广英(哈市,已出监)、付秀玲等几名犯人给她上大挂。因她个矮,胳膊短,用铐子(双手一只手从肩上过去,一只手背着,扭着),把双手铐后挂起来,她们踩着凳子给她挂上,之后将凳子搬走。王法娟被折磨昏死了过去,等醒过来全身无力,疼痛难忍,人象被两头拽一样。这惨无人道的迫害,造成王法娟双腿至今不好使,走路不方便,手不能拿东西,20斤的水桶都拿不起来,站时间长一点也不行,别人一碰就容易摔。王法娟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

2004年7月26日因不报数,王法娟再次被不法人员上铐,因双腿不能站,坐在地上,双手被吊在床上,造成腰部受损,双腿动和累都会加重腿的不便利。

王法娟目前还在被非法关押,人权、人性被践踏,生命时时受到威胁,为此委托有关正义人士伸张正义,挽救那些危险边缘的人,停止被迫害再度发生。同时请求家人控告大庆让区乘新派出所、法院、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执法犯法,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