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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罪恶(六)


六.致精神分裂的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侯志宏(管教),岳军(教育科长),安静(诈骗犯)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不让休息、关”小号“、绑”死刑床“等折磨,将被害人折磨的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2000年2月4日,恶警侯志宏用两根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王秀芬。恶警岳军将她绑在”死刑床“上,只穿线衣线裤。恶警还指使安静(诈骗犯)把门窗打开,将她线衣掀开露肚脐,线裤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脚分别铐在四个床栏上,全身不能动,吃、喝、拉、尿都不准起来。在严寒的冬天,门窗大开,一铐就是十八天,致使王秀芬腰以下失去知觉。劳教所还用”关小号“等各种手段折磨王秀芬,直至将王秀芬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她奄奄一息时,才让家人接回。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六大队,张涛(管教)李桐(大队长)朱丹(大队长)孙明艳(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拳打脚踢、注射药物、绑“死刑床”等折磨。

详细情况:2001年春节期间,派出所强行将李桂玲非法送進黑嘴女子劳教所劳教。因拒绝写“保证书”。管教张涛将她带到管教室,这些邪恶之徒不顾李桂玲的强烈反对,强行给她注射药物。注射之后,三小队管教孙明艳狰狞地狂笑道:“哈哈,终于把你的功给废掉了。”恶警李桐、张涛、朱丹、孙明艳、刘瑛等围着她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这样它们还不罢休,还将李桂玲用帆布带捆住,用手铐铐在床上……。后被折磨成痴呆状态。即使这样,恶警们仍然不放过她,说她是装的,继续折磨她,4月的一天,黑嘴子劳教所突然通知她的家人拿四千元来接人。家人见到她时:她两眼直直地竟连自己的丈夫、儿子全不认识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浑身无力,腿不好使。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素花

犯罪嫌疑人:劳教所恶警

详细情况:劳教所把不写“五书”的坚定学员都强行隔离在一个小屋内,天天不让睡觉,强迫看录像,读诬蔑大法的书,用强制洗脑、毒打、灌食等手段進行折磨。王素花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翠艳

犯罪嫌疑人:劳教所恶警

详细情况:学员韩翠艳九九年7.20后被非法劳教,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期间遭受非人折磨,上死人床,遭犯人毒打,成天成宿吊铐在铁床栏杆上,关小号……后被折磨成精神病,送至四平市精神病院。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宣照如

犯罪嫌疑人:一大队恶警

详细情况:学员宣照如被非法判了一年半的劳教,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洗脑班。现正在遭受洗脑迫害,有一个警察整整打了她一百个耳光,牙齿被打掉,她当时就晕了。洗脑班相当邪恶,不让说话,不允许看一眼别的大法学员,整天低着头,已经一个月了,一句话都没说过,天天让她们听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广播,还有电刑,强行洗脑。她在残酷的迫害下违心的“转化”,现在恶人逼迫她“转化”其他坚定的大法学员,她不愿意。恶人以此为借口继续迫害她,2004年9月26日,她的家人接见了她,家里人看到她已经折磨得不象样了,象痴呆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