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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修炼者被插管强行灌食


广州原某银行会计部副主任汪宇清,女,32岁,是一名普通的大法修炼者,有一个7岁的女儿。1999年11月,因不肯写停修法轮功的保证书,被单位解聘,12月16日因在公园炼功被公安拘捕,当日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就被抄家,并送往拘留所执行治安拘留。12月30日出狱后,于当日下午即乘飞机前往北京,下飞机后,即在天安门被捕。在北京关押并被打。7天后,被押解回广州,当即执行刑事拘留,并不准任何人前往探视。拘押1个半月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亦未告之家属,就被送往劳教所执行两年劳教。2000年3月下旬,汪宇清认为自己未做过任何错事而遭此对待进行绝食,一周后被插管强行灌食,遭受了更大的痛苦,目前仍在槎头劳教场监禁。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4/16/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