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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第二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郑敏施酷刑


公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郑敏施酷刑的事实
郑敏,女,今年41岁,河南省信阳市人。

郑敏曾身患卵巢瘤,转子宫癌,在信阳陆军第765医院治疗无效。绝望之际,军医建议她练一下气功。听说“法轮功”很好,她于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的迅速康复使她认识到“法轮功”是真正的好功法。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郑敏认为“法轮功”于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想用自己的身心变化,证实“法轮功”不是邪的,决定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情况,99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区上访的路上被北京公安拦截,抓关2天后铐押送回,在信阳市第二看守所关押。2000年3月份判刑4年,送往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

在信阳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公安人员对郑敏施了极重的酷刑——拷吊刑。公安人员认为郑敏在狱中炼功,违反了狱规,予以拷吊刑处罚。过年期间,严寒零下6度,郑敏手、脚相连铐在一起,躺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吃饭由其他犯人喂。几个小时后公安人员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回答“炼”,公安便用绳子捆住她的双脚,拖出牢房,在犯人活动的几平方米天井上的钢栅上,将她倒吊,双脚朝上,头朝下,手刚刚可以触地,她咬牙忍受。据本人描述:连续倒吊几个小时,血都倒控头上,那个难受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几天后,手冻裂了,像个小孩的嘴张着,流着血,手肿的像发酵的馒头一样。此期间,她还来了“例假”,换“例假”的手纸都要求救于其他女犯人帮换,如果不是因炼“法轮功”把身体炼好了,像她这样原来得了癌症的病人,被这样用刑折磨十二天,早就死了。

在拷吊的酷刑下,一名看守都看不下去了,当她听到郑敏回答还炼不炼“法轮功”时,忙用手在郑敏后面捅了一下她的腰说:你说你不炼了不行了吗?郑敏问公安人员:“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有何罪,这么好的“功”救了我的命,为什么不能炼?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5/7/3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