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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判张海凌劳教三年


张海凌,女,31岁,原公司职员。因2000年10月7日在四川省邮电校发传单,被沙河堡派出所(属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刑拘,并判劳教三年。她曾在2000年上半年去天安门,被刑事拘留一个月。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2/28/8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