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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妹、李小兵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并罚巨款


李小妹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七年并罚金七万元;李小兵被判刑六年,罚款六万元,她们的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9/5586.html

她们从平白无辜被抓,到秘密关押、秘密审讯、秘密判决,而且在“监视居住”期间24小时日夜被专人在旁看管做记录,除提审外,不许讲话,黑布包头转移等种种精神摧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现在在狱中依然逼迫她们“认罪”。因为不“认罪”,连贩毒卖淫偷盗等普通刑事罪犯可享有的每月给亲属打电话的待遇也被取消;因为不“认罪”劳改白干不计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9/5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