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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公安的犯罪行为



我是福建省三明市一名法轮大法弟子,今年1月21日,我独往北京天安门向世人证实大法的清白,遭到了天安门警察的狠毒殴打,并被非法关押于密云县拘留所,为了证明大法的清白,我用绝食的方式以致用生命抗议。在正邪较量之后,他们不得不在非法羁押我49小时后将我释放。

回到三明市第二天一早,当地政府及公安对我家实行封锁。为首的分局副政委沈某命令我去公安局接受调查,我当场拒绝,他说这是履行公务,我责问它:“是不是法轮功问题?”他说是。我说:“如果我个人存在什么问题,我有义务配合,但是今天你们是针对法轮功,所以我要严正指出,你们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不能承认,更不能配合!”

在正义面前,对方低头不语。过了许久,几辆警车载来几十个警察,此时的沈某终于露出无赖的嘴脸,说:“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你得跟我走一趟。”话一说完,六七个警察及政府工作人员一拥而上,分四批分别扑向我、我父母及我哥哥(都是修炼人)。强行将我抓上警车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我高呼“天理难容”,警察立即掐住我的脖子。

面对他们所谓的审讯,我不予理睬。主审的公安恼羞成怒居然当众辱骂我是劳改犯!我非常坦然地说:“没错,我曾经是劳改犯,可我现在改好了,是法轮大法使我变好的,我在用高标准要求自己,我可以为真理而献身,可你呢?别看外表冠冕堂皇,可你好坏事不分,你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吗?如果不是我师父的慈悲,教我善待每个生命,你根本就不配跟我说话!”当天下午,我被通知刑事拘留(如同儿戏,不久又撤销),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再一次用生命抗议他们践踏法律的行径,为此他们惊恐万分,强行给我带上手铐脚镣。几乎与此同时,我的父母及哥哥在家中也表示抗议,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安局做贼心虚,不得已将我释放,至此被非法关押近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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