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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大法弟子王玉清受迫害


被害人:王玉清,男,38岁,锦州市太和区,工人

2000年5月11日,女儿河派出所片警曹双文(男,30多岁)与锦州市重型居委会副主任严宝平(男,51岁)来到王玉清家,查看其是否去北京上访。次日早晨,王在单位上班时,单位(锦州市重型机械厂)保卫处赵克礼(男,42岁)说,太和分局要找王谈话,在厂保卫处,一名姓杨的警察对其进行审问,问他家有多少大法的书,王一一如实答复。中午12:00左右,片警曹双文对王说:“到分局去一趟,局长找你谈话。”到分局后,没让王下车,分局政保科何宝余到分局楼上,填了一张刑拘通知单,直接将王送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何宝余让王玉清在刑拘票上签字,王玉清拒绝,何宝余威胁说:“你不签,咱们法庭上见。”

2000年6月2日左右,早8点多,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犯人杜野让王玉清背诵监规,王拒绝,并正告说:大法弟子要按真、善、忍办事,不能按照犯人的规则办事。杜野破口大骂,并用双手抱着王玉清的头狠狠地连续往墙上撞约5分钟,王头上被撞起了许多大包。并被打了30余个耳光。接着三、四个犯人又将王玉清摁跪在地上“刨锛”(背对受害人用脚后跟往后用力蹬踹后背)30余次。然后又将王摁到厕所的便池旁边问王:“背不背监规?”王又拒绝,犯人杜野(体重200多斤,身高1.7米左右,系锦州市业余拳击手)一脚踢在王玉清右侧肝区,王当时休克,脸腊黄,全身虚汗,衣服都湿透了。醒来后,全身无力倚靠墙边,犯人还骂他是装的。事后半个多月,肝区仍时时作痛。

2000年6月13日,王玉清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一年。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新收大队教导员冯子斌(后调到二大队作指导员)拒绝给王玉清劳动教养决定书。王被押送教养院强迫劳动2个半月。8月20日,王玉清因在“号”里炼功,“四防”(防逃跑、防恶劣事件发生、防盗、防火)人员孙维臣和“裴三”(绰号)用拖布把儿猛撞击其胸口,并毒打另一名大法弟子邵明刚(男,46岁)。王玉清上前质问二犯人:“为什么打我们?”孙维臣说:“大队长告诉的,炼功往死里打,有事我兜着。”王玉清、绍明刚被打得已不能出工劳动,就去找大队长李凤林(男,51岁,现任院纪检监察科科长)对质,李凤林矢口否认,打了犯人孙维臣两记耳光,并带邵明刚去卫生所看伤。8月27日王玉清因再次炼功被送入严管队。

严管队条件十分艰苦:

罚坐板凳:要求身体正直,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双手放在膝盖上,两膝两脚之间一拳宽,脚后跟与凳之间10公分,时间从早6:00-晚10:00,除吃饭、上厕所外不得休息。长期体罚坐凳人会感到腰酸背痛,腿僵直,浑身无力。因长时间坐,臀部破皮后,粘在裤子上,刺痛难忍,时间久了生出老茧。期间人体还会急剧消瘦。王玉清在此被罚坐凳一个月。

饮食、卫生差:每日为二餐,如晚饭时主食是馒头,一人只能分一个(按规定一人两个馒头)。王玉清曾因吃不饱而绝食抗议,被院无理加期3个月。

生活用水奇缺,没有饮用水,刷牙、洗脸勉强可以,洗衣服,洗澡更无从谈起。

2000年9月上旬,严管队顾队长命令王玉清背《劳教守则》,王不从,顾就用电榻电其下颌,皮已焦糊,又让犯人打了王玉清几十记耳光。9月上旬王又因拒穿“马甲”(犯人的标志服)被罚坐铁椅子,一天将人铐锁在铁椅子上,用刑时间从早10:00――晚10:00,期间吃饭需喂食,小便接,大便才可放下一会儿。

2000年10月,辽宁省司法厅凌副厅长带领省帮教团(由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叛徒组成)来锦州市教养院坐阵8天,遵照指示,10月15日锦州市教养院遂将13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入严管,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主管劳教副院长金福利亲自督阵,硬性要求大法学员背诵监规,不背就用电棍电,然后罚坐凳,蹭桌椅中间的横木,时间从6:00――22:00延至次日凌晨3:30。晚间大声播放攻击法轮功的评论,阻扰学员睡觉,11月15日晚,学员王桂令要求上厕所大便,遭政委张海平拒绝,并指使警察电王,电了约5分钟,过了一会儿,王再次请求,仍不许,继续电,王共要求4次也被电了4次,历时近1小时,待张海平离去,一名干警才破例放王桂令去上厕所。

10月28日后,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玉清、李凯、刘品、荣刚、许树成,白天由锦州市帮教团给做洗脑,晚上罚坐凳,从晚6点直至次日1点或2点。10月22日整整坐了一宿,没让休息。10月23日凌晨1点,荣刚要求上厕所,警察张春(男,30多岁,现二大队来管中队长)不许,一直到早6点才让去,历时6小时。

王玉清因不服从锦州教养院的多次非法迫害,被教养院借故加期190天,直至2001年11月18日方才获释。


犯罪恶人录:

张海平: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政委,手机:13941655333
金福利: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主抓劳教副院长,手机:13941606459
陈立刚: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教育科科长,现二大队主持工作,手机:13008260840
冯子斌: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员,手机:13941602104
马勇: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手机:13804164708
锦州市610办公室电话:0416-3159802
锦州市政法委电话:0416-2126348
鞍山市劳动教养院教育科电话:0412-262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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