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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大法弟子王桂令受迫害


受害人:王桂令,男,45岁,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工人
闫利,男,35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干部
石忠岩,男,43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
王玉清,男,39岁,锦州市重型机械厂职工
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朱峰,男,30岁,锦州市古塔区人,个体老板

凶手:张海平,男,5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政委,手机;13941655333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冯子斌,男,48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员
二十余名警察

2001年2月上旬,锦州市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闫利、石忠岩、王玉清、荣刚、朱峰六名学员集体向二大队领导要求:减少坐凳时间(当时坐凳时间为早6:00-晚9:00,吃饭、上厕所外,不得休息);把粘到窗玻璃上的有色不干胶扯掉(当时窗玻璃被粘上有色不干胶,室内进不来阳光);允许接见家属(2000年10月后就不允许接见)。2月10日晚,他们几人在小声背经文,警察杨庭伦指使犯人菊严、姜志鹏、郝春生、孙维臣四人突然闯进来,污言秽语,大声叫嚣,并把三楼会议室的音响放大音量,把二房门打开,干扰他们。于是他们为抗议干扰大声背经文,这时警察杨庭伦气势汹汹冲进二房,将王桂令后脖领抓住,同时四个犯人一拥而上,将其拖出室外,不知是谁朝王软胁猛击两拳,致使王当时不能说话,呼吸困难,瘫倒在走廊,后又被拖进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脚踢数十下。在暴徒们拖王的时候,其余五名学员下床去制止,犯人堵在门口并把走到门口的石忠岩打倒在地,犯人孙维臣在石忠岩倒地后,还用脚不分头脸地踢石,教导员冯子斌在门口督阵。

2月11日,他们几人把事情经过整理成文字材料,传到其他功友手中让他们了解被迫害的真相,以免以后没有机会告诉他们当时的情况,同时他们也写了一份材料送交院领导,要求惩治打人凶手。因为他们也知道警察不会放过他们。12日下午四点,政委张海平指挥二十多名警察闯入二房(其它房内都有警察坐阵),三、四个警察抓一个,先将他们按倒在地,然后分别给铐上手铐,每人一个隔离间。当时,学员问警察为什么给戴手铐,警察说:“你们违纪了,不遵守规章制度。”当直接问政委张海平时,“警察打人怎么算?打人白打吗?”他未回答,好象打人的事没发生一样,此后,他们每人由两名警察、两个犯人、两名邪悟者看管,并且带着手铐,吃饭、睡觉、上厕所时都不给打开,并分别加期2-5个月不等。

二天后,杨庭伦、张加彬、冯子斌给三房开会时仍振振有词地叫嚣着:“你们是暴乱,就得镇压,绝不能留情。”这种强制监管持续约半个月。而那些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却得到减期的奖励。因为政委张海平、主管劳教副院长金福利给犯人开会时都讲过,法轮功说你好,你干得就不好,法轮功说你不好,你干得才好。警匪一家,可见一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