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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被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判2至12年有期徒刑


消息日期:1999年11月13日 http://www.minghui.ca/gb/00nov/1113/news1113.html
受迫害者:1.宋岳胜 2.陈元 3.江诗龙 4.梁玉琳
事件地点:海口中级人民法院

情况简介:
据11月12日美联社消息,大陆当局本周五首开对“法轮功骨干”的司法“审判”。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其中宋岳胜12年,陈元7年,江诗龙3年,梁玉琳2年。类似的“审判”将在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访华后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估计可能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将遭到类似处置。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