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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叶水钦无辜遭迫害被判刑6年


福建浦城县,2000年4月27日夜23点,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派出所的人闯入大法弟子叶水钦的家中,不容分说,把叶无故架走,押上一辆警车。据透露,押上车后即用布袋套住了叶的头部(令其看不见),接着便是一阵雨点般的拳打脚踢,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开到了郊区的一个派出所。于是邪恶之徒又开始对他进行另一番的折磨,他们要他头顶盛满水的杯子,两手平伸托着碟子,稍有不是(即杯中水溢出或碟子掉到地上)就用钢筋打,用皮鞭抽,整整折磨了几天几夜,致使大法弟子叶水钦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数月后,到开庭审理、判决时,手臂仍抬不起来,实在是残忍至极。

而这位大法弟子在当时既未去北京上访,也没有公开炼功,仅仅因到亲戚家吃清明果,与几个亲友聚一聚,邪恶之徒就认定他们是非法聚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叶水钦有期徒刑六年。

叶水钦是九六年得法的,他连年受到市政府的表彰,深得广大职工的拥戴。得法后曾拾到万余元人民币,丝毫未动地归还失主,连失主给的酬金也分文不收。他被非法判刑时,群众反映极大,“XX党、政府怎么了?把这么好的人投进监狱,天理何在?”

参与这次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有:王勇、罗抬兴、徐勇华、任琪文等。
叶智清(福建浦城县公安局副政委)知道内情,他分管该地区迫害法轮功。
电话:0599-2832555
传呼:129-7901870
浦城公安局总机:0599-2823579-转各个部门。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26/27278.html#chinanews0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