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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岳道慈的迫害


岳道慈:女,50岁,四川成都人。

2001年元月去北京上访被抓。2001年3月初被押送至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关押。刚进入所队(五中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干警周俊辉便安排吸毒人员对其进行“包夹”(二十四小时严管)。从清晨六点起床至深夜,面壁而站。不许随便走动,每天站立时间在十六小时以上。双脚尖必须靠墙,眼睛距离墙壁不足十公分,但必须睁开,若闭眼被包夹人员发现,非打即骂。上便桶必须打报告,每天只准上两次。入所后,曾有十七天不准洗脸、洗脚、漱口。尽管如此,但她仍不屈服,包夹人员便叫她双手高举伸直,贴墙面壁。包夹人员称这种刑法叫“巴起”。有一次强迫她及全寝室的几个法轮功学员连续“巴起”长达六天。如有不从,包夹人员便拳打脚踢。有一次同寝室的杨太英对这种残酷的肉体折磨表示不服从,准备以绝食抗争。结果招来吸毒人员一顿拳脚,连隔壁监室的“包夹”都赶过来增援,拳打脚踢。问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法轮功?包夹们说:“是干部要求我们这样严管的。入所队的都是这样的,就是让你们转化。要不转化,就用各种办法,直到写悔过书为止。不然干部要加我们的教。周干事说的,如果我们发善心,不让你们面壁,就不利于转化。”

干部每天到各监室查房,看到各个房间一排排法轮功学员“巴起”,熟视无睹。反而若看见有法轮功人员坐着未“巴起”,不一会儿“包夹”人员便会被干部叫到楼下训话。回来以后“包夹”立即叫道:“起来,起来!‘巴起’不然干部看见了,我们又要挨骂。”

干部会时常突然查房,查看监室里的法轮功学员是否都面壁而立。弄得“包夹”们也十分紧张。如遇到上级或外单位的来所检查,或参观,干部会提前在窗口做手势,叫“包夹”人员让法轮功学员坐下“学习”,读所谓的“教材”。检查人员一离开,立即起立面壁。这种面壁站立,长达几个月。

干部还规定,“包夹”人员的奖分与迫害法轮功挂钩,逼迫妥协得越多,奖分越多,就可以提前解教回家。所以,“包夹”人员就十分卖力地为干部充当打手。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4/13/28418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