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成都市青羊区大法弟子朱均秀遭受的非人迫害


朱均秀 女 47岁左右,成都市人。原成都市青羊区国税局稽查局党员干部。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朱均秀于2000年10月14日向世人散发法轮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真相资料,被金牛区公安局肖家村派出所强行抓走,于当晚七点多钟开始轮番审讯,审讯的公安人员都是乱吼、乱叫、拍桌子、抓衣服,连续审讯,折腾了八个小时至凌晨三、四点钟后,关进一间又黑、又臭的黑屋子,屋里只有一块冰凉的凹凸不平的预制水泥板,把人冻得浑身发抖。在黑屋里关了两天两夜,于16号被无理刑事拘留,并不让家人知道,秘密送往崇州市拘留所关押了四天,其间成都市公安局一处的陈警官和赵兵两次对朱均秀进行提审。赵兵疯狂地吼叫,骂脏话,狠毒地打朱均秀的耳光,打太阳穴,抓住头发猛扯、猛摇,两次都被打得头脑昏晕,脸部、头部长时间失去知觉。四天以后,将朱均秀秘密送往崇州市的边远山区怀远派出所,在阴暗的留置室小黑屋里,关禁闭四十天。不黑屋只有两平方米多点,地面和墙都是黑水泥,而且到处是屎、尿,潮湿,没有窗户,只有微弱的灯光。派出所警官只给朱均秀一条又窄又小的被子,连身体都遮不住。看守朱均秀的老大爷捡了两张旧报纸给她垫被子,被一个姓察的警察发现,立即抢走扔掉了。在被非法关押在留置室的四十天中,不准朱均秀梳头、洗脸、刷牙、不准换洗衣服,连内衣裤都不准换洗,不准说话、不准上厕所。山上下雪了,看守朱均秀的大爷捡了块破纸板给她垫在水泥板上保暖,不到两个小时,又被公安人员骂骂咧咧地抢走了。还凶狠地将大爷教训了一顿,不准许同情法轮功。却强制朱均秀劳动,给公安干警擦洗汽车、冲扫厕所,衣服被脏水弄湿,却不允许换洗,让她自己穿干。

四十天以后,成都市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朱均秀劳动教养一年。成都市公安局肖家村派出所强行将朱均秀押送到成都市宁夏街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后戴上手铐押送到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执行劳教。

在楠木寺,五中队,八中队,七中队,关了八个多月的禁闭。吃、喝、拉、撒、睡都在屋里,不准炼功、说话、看窗外,目光不准看同屋的法轮功同修。剥夺一切人生权利,每天强制性地体罚。罚站十几个小时,从早上六点半起床,站到晚上11点左右,有时站到凌晨一点才准睡觉。在五中队罚站时,要站军姿,立正面壁,脚尖靠墙,中指贴裤缝,腰背打直,整个身体贴墙面壁,不准闭眼。有时双手高举贴墙面壁,十几个小时不准动,不准将手放下,只要姿势不够包夹们的标准,不是叫骂,就是拳打脚踢,朱均秀双腿站肿,鞋穿不上,也不允许休息一下,连续几个月天天如此。包夹人员大多数是吸毒人员,管教干部将迫害大法弟子与她们的减教或加教挂钩,迫害法轮功人员越多,减教就快,吸毒人员自己常说,“劳教所是人间地狱,谁不想早点离开要,只要能减教,什么都愿干。”干部正是利用吸毒人员这种心态,唆使其充当管教干部的打手。一位南充平的名叫韩光荣的老年妇女(57岁),被吸毒人员强迫蹲在小凳子上蹲马步,直至蹲到昏到在地为止,干部自己也亲自充当打手,五中队干部周俊辉找大法弟子罗蒙谈话,罗蒙回答她“大法是正法!”立即被周打耳光,同时,管教罗炜用电警棍电击她。干部还要求法轮功学员经常写思想汇报,如果大家实事求是讲出自己的心理话,不符合干部的要求,周俊辉便见一次骂一次,可以骂两三个小时。干部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写证明材料,证明干部没有打人骂人,欺骗上级。

在七、八中队期间,干部每天放诬蔑大法、诽谤大法的录音,强迫人听。一次由于朱均秀等人不愿听录音,七中队张晓芳队长大吼大叫,用电警棍电击朱均秀、彭世琼、韩光荣的嘴和脸,当时就红肿起来。张队长说:“到了这个地方,就要给我闭嘴,那个说话就弄出去打针,打得她心肌缺血,脑壳缺氧,打得她闭嘴。”

七、八中队的干部将朱均秀等几个的法轮功学员洗澡用的塑料桶用来装脏水,冲厕所,洗拖把,又用脏桶给她们洗澡,15天或20天,有时30天才洗一次澡,洗头洗澡只给半桶水,还要洗衣服(包括被套、床单)。致使许多人全身长脓胞疮,剧痛,剧痒,长达好几个月。

几十次不定期搜身,搜监,衣服、被褥往往地上乱扔,但如有上级或新闻机构来参观,便老早地开始准备,做大扫除,便桶收起来放厕所里,人关在房间不准出门,不准上厕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4/13/28418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