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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玉华在广州市芳村精神病院遭受摧残的经历


【明慧网】我叫董玉华,1971年7月24日出生,祖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定居于广州市白云区瑶台前进东路14号华美花园华丽楼801房。
我于1997年9月幸得大法,自愿修炼。身心巨变,道德迅速回升。自99年7.20到2001年10月我离开中国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曾经6次被非法抓捕,在警察不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曾被非法拘禁、关押过15处地方,包括曾被关在广州市芳村区芳村精神病院43天、广州荔湾看守所4天、广州荔湾拘留所15天、广州收容遣送中心24天、广州市白云看守所33天,曾被不法之徒强行喷射和灌精神类药物。不法之徒对着我的口、眼、鼻孔、耳朵眼反复喷射辣椒水。我还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致生命垂危,曾有一段时间处于下肢瘫痪状态。

下面将我在精神病医院的遭遇回忆公布于世。

1999年7月20日--10月9日:

1999年7月20日,我依据中国的宪法,为法轮功上访。在天安门被2名男便衣员警连拖带打、重拳出击,拽进警车,其间他们见我挣扎,便命令我跪下,并用力踹我的小腿。之后,我被送到丰台体育馆关押、曝晒,恶警不给食物和水,不许上厕所;因为我带头背“论语”等经文和在中央电视台当场拍摄录像时坐在第一排,烈日下继续打坐等坚定修炼的表现,受到有关部门关注,他们明知道我工作单位和家庭都在广州却强行将我遣送回祖籍黑龙江省,途中几经周转和关押,没有自由,吃的是押送人员指定的食物和有明显混合物的水。我每次吃完后倍感恶心和恍惚,嘴唇脱皮。在飞速的列车上,看押我的两名男便衣员警和一名女便衣一起恐吓我,扬言把我扔进小黑屋轮奸然后扔出飞速的列车外。

我被扣留在家乡公安局的整个过程中遭公安不公正对待,被威逼写违背大法修炼原则的“保证书”。我在整个过程中处于恐怖中,不能正常学法、炼功,被剥夺基本自由和权利。家人将我接回广州后公安仍不肯罢手,以谣言和威胁手段威逼我家人相信造谣媒体的宣传,迫使我家人同意带我到广州市芳村精神病院门诊部请医生鉴定。家人以为应付一下就可了事,一向孝顺的我听从了父母的意见。在门诊部,医生欺骗家人说需要在另一房间为我检查,而实质是把我带去住院,不由分说将我关进象铁笼子的病房。我冲到门口坚决要回家,却无法跨出紧锁的铁门。家人无可奈何地为我支付了高额住院费用。

在精神病院,我坚持炼功,遭到医院男工作人员和医生们的强行围攻、扭打。我常常被打倒在地,被用铁镣铐在病床上多次,每次1至3日不等,大小便皆便在床上,医生也不予打开镣铐。同时我被大量使用药物和仪器进行所谓的治疗,导致我在医院期间大脑迟钝、神情麻木,头晕脑胀且巨痛如裂、疲惫不堪,整日欲睡。药量大时,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家人和我自己是谁都忘记了,日日蜷缩在角落,大脑一片空白,记忆全部丧失。有一段时间发展到连我坚信的真善忍法理和背得很熟的“论语”也忘得一干二净。

在药物的作用下,我每天早晨醒来,口水将枕头湿透一大片,身体状况日渐憔悴、消瘦,精神肉体遭受双倍摧残。医院在这种情况下,一再增加治疗项目同时加收费用。我心里明白再这样下去,他们是想把我逼疯,没病也会被治成精神病。我在精神病院时的感受糟糕到了极点,我一刻都不愿意呆在那里。我知道那些药物对我是有危害的,开始找机会将医生看管着我吃的药趁其不备偷偷扔掉。我以大法赋予的理性和智慧克制着自己极度痛苦悲哀的心情耐心等候时机,明确了一定要闯出魔窟,不能再这样继续任人宰割。

在法理的开启下,我有意识地争取家人的帮助。按精神病院对病情稳定基本康复病人的规定,我是可以回家过中秋节的,但院方不允许。我家人机智地强求医院同意,借此机会将我接回家,以此抵制邪恶之徒对亲人的迫害。10月9日,在我本人坚决不肯返回医院接受摧残及家人的有力抵制下,医院给予办理离院手续。

以上是我的经历,还有很多大法弟子有类似的遭遇。我知道的另外一名广州市的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折磨的女同修,在整理她在精神病院这段经历期间,被多名持枪警察闯上楼绑走,她的故事至今没有机会报导出来。希望我的经历能让世人进一步认清江氏独裁政权对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善良百姓所犯下的罪恶,识别正邪,区分善恶,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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