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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政府部门中的不法之徒的罪行

恶人姓名: 安徽省濉溪县政府恶人
单位: 濉溪县电视台
性别: 女
职位:

安徽省濉溪县地方政府中的不法之徒,公然给和平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其中包括多名妇女)带上手铐、脚镣,推上地方台电视新闻节目,并叫嚣:这是按照上级指示对法轮功顽固分子的镇压,妄图以此来威胁、恫吓人民群众,维护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血腥统治。
基本事实陈述如下:

时间:2001年7月7日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濉溪县

事件:将多名和平善良的法轮功群众带上手铐、脚镣,推上地方台电视新闻节目。并用污蔑和恐吓言论恶言相加,说这是根据中央精神对法轮功顽固分子的镇压。据悉,被迫害的法轮功群众只是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权利,就被非法抓捕。这里用抓捕,而不用逮捕,是因为对法轮功群众的监禁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其中多人已被不加解释的非法超期关押达数月之多。

节目报道人:耿艳丽
节目编辑人:侯梁丽

被迫害的法轮功群众:于易志、刘超、朱鹏飞、曹XX、李燕(女)、戚素玲(女)、牛雪芳(女)、陈雪琴(女)等多人。

事件当事责任:安徽省濉溪县政府部门中的不法之徒
事件直接责任:江泽民犯罪集团。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13/13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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