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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凌海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王洪余罪责难逃

恶人姓名: 王洪余
受害人: 吴艳秋, 颜xx, 王忠民, 陆xx, 满xx, 凌海市拘留所大法弟子

辽宁凌海市公安局原监管大队教导员、拘留所所长王洪余,在任职期间严重执法犯法,利用职权疯狂、残忍地迫害我市的数十名法轮大法学员。他的丑恶行径和违法犯罪事实,虽然一时没有得到应有的追究,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受到天理和法律的制裁。
王洪余的部分违法及犯罪事实如下:

2000年春节期间,我市有几十名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抓捕,并关押在凌海市拘留所。当时任所长的王洪余正好负责拘留所的全面工作。他滥用手中的权力,近乎疯狂的毒打、体罚、虐待、侮辱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合法公民。

1、毒打群众。進过拘留所的人,都知道打人是王洪余的家常便饭,有多少人遭到他的毒打数都数不清。

一个叫吴艳秋的民办教师,有一次遭到了王洪余几十下警棍的毒打,王自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吴艳秋被打得遍体粼伤,数日不能站立行走。

还有一位家住金城的姓颜的62岁的老太太,只因其坚持炼功,被王洪余用一根表面带一层薄胶皮的铁棒,狠狠的打在这位老人的臀部,当打到第四下时,老人一下昏了过去。几天后,当这位老人再次炼功时,王洪余又用铁棒抽打她的腿部,老人当场倒在了地上。

另外,一个叫王忠民的学员和一位在双羊初级中学教书的陆老师及家住余积的一位姓满的女学员,连同那么多不知名的学员,都遭到了王洪余不同程度的毒打。

2、体罚群众。被关押的学员经常受到王洪余等人的体罚。王洪余强迫不放弃修炼的学员到一个大鱼塘内去清这里的淤泥,每天大家都累得精疲力竭,王才让收工。

王还强迫几名坚定的学员扛着一根盖房用的大梁,来回走步,直到大家实在走不动时,王才肯罢休。

3、虐待群众。王洪余虐待大法弟子的招数可谓多种多样。

(1)寒冬之日,让人穿单衣、光脚在监室外冻着。一天早晨又刚刚下过小雪,有十多位学员坚定修炼,王洪余便强行将这些人推出监室。有的人身上仅穿着毛衣、线衣,有的人还光着脚。王洪余让他们站在一个大煤堆上炼功。由于时间太长,温度又是零下,大家的脚大多冻在了煤堆上。

(2)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为了逼迫十多名坚定的学员“转化”,王洪余可谓绞尽脑汁。有一次,他竟然把他们赶到监室外达五天五夜。白天,他让人们呆在阳光照不到的背阴处;或站着,或坐着,或跑步,而王洪余和他的手下却轮番休息。他们休息完了之后,看见哪个大法弟子有困意,便用冷水倒入谁的脖子,或者用打火机烧学员前额部分的头发。

(3)让人端装满尿的尿盆。有一姓颜的62岁的老人,家住金城,因坚持炼功,王洪余便强迫她用手端一个盛满尿的大胶皮尿盆,让这个老人来回走动。一位因其它原因被拘留的常人,实在看不过去,便大声质问王洪余,王这才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