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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素华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恶人绑架、抄家

恶人姓名: 苑龄月, 闫长征
受害人: 韩素华

韩素华、女、54岁,甘井子区人,原大连市甘井子区523厂秘书,修炼法轮大法后,严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全身多种疾病都不见了,她也是单位及领导一致认可的好人。2001年8月为了澄明法轮大法是被人冤枉的,还法轮大法清白,韩素华进京上访,被甘井子区派出所恶警绑架,叛劳动教养二年,非法关押于大连劳动教养院,受尽了以苑龄月为首的恶警的酷刑折磨。比如用开水往脚上浇,使脚上的皮肉脱下,露出骨头,至今脚还是黑紫色;把她抻成大字型,造成瘫痪达半年之久。

2006年4月12日,韩素华因修炼法轮功被恶人举报,以闫长征为首的甘井子山海茂派出所非法抓走并非法抄家。

责任人:
闫长征 电话:13942859017
派出所 电话:0411--86773114 转 海茂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