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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马晓华

恶人姓名: 高小华, 刘亚东, 李秀锦, 王铁军, 祝铁红
受害人: 费金荣, 马小华, 卢静

2003年4月22日,法轮功学员马晓华因不写“五书”,在佳木斯市劳教所被“吊背铐”。后马晓华被恶警刘亚东队长绑在两块板上,用绳捆着双脚和胯部,双手铐在铁床帮上,不许翻身达25天,23天不让洗漱,加之腹泻,致使她的身体极度虚弱,那种痛苦程度难以想象。一个月后解除“严管”时,马晓华的腰部生理弯曲消失了。但这种酷刑并没有达到恶警的最终目的,于是他们强行给马晓华加期两个月。

2004年8月9日,马晓华两次因看“经文”被非法加期共两个月。

2005年3月2日,法轮功学员因不签帮教协议而再次被暴力迫害。3月2日上午9点后,恶警队长于文彬下令强制签字,五名恶警手持电棍、橡皮棍,胁迫法轮功学员在帮教协议上签字,不签的就用电棍一顿殴打。

在这次暴行中,马晓华被恶警队长高晓华、李秀锦反背双臂于身后殴打。一男恶警打马晓华右脸一掌,致使她右耳听力下降。马晓华的左肩关节、臂部、左侧胸肋处右侧大腿及臀部多处被打青紫,没有恢复的腰部也再次受损,现在直立腰部疼痛难忍,行走艰难,右侧肘关节和腕关节疼痛不能干活,洗衣服都困难。

事后马晓华向队里提出写信控告恶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告无人受理。恶警李秀锦找马晓华说:如再给所里写信,一经发现就加期一个月。

另外,法轮功学员费金荣于2005年1月21日到期后,被非法加期,加期后又到期还不放。在2003年6月25日晚,56岁的法轮功学员卢静被恶警科长王铁军、恶警教导员祝铁红和恶警队长李秀锦上“吊背铐”,铐在单间的铁床帮上,她的胳膊曾被恶警打成骨折还没有好,她因疼痛而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