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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顺和路派出所所长宋立新之恶行

恶人姓名: 宋立新
受害人: 包丽霞, 康爱民, 康爱琴, 佟丽, 季颖平, 张庆华

1、2002年5月30日晚8点钟左右,当时在安庆派出所当所长的宋立新领着娄长林几名干警,在第二加油站东晓云社区将一出租房私自撬开玻璃,将屋内法轮功学员佟丽强行绑架到安庆派出所,被迫在铁椅子上坐了一天一宿,威逼、恐吓、用大法书打头、脸,被非法强制教养三年。

2005年,佟丽到房东处取东西,房东儿子说:东西被派出所拉走了,存在房东处的一千元现金被娄长林取走(有娄长林打的收据)。佟丽的亲属多次到安庆派出所寻问失物下落,接待的警察互相推,到分局查档案,这些物品档案上根本没记载。有一警察说:法轮功的东西还敢来要。


2、 2006年4月下午3、4点钟,佟丽、康爱民、康爱芹三人在桥南哈维斯超市,突然,顺和路派出所所长宋立新领一帮警察,在超市将三人强行绑架到顺和路派出所,强行搜身、翻包,翻出去MP3,还有大法真相资料;晚上7点多钟将三人送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强押四十多天,后家属要人,让家属交钱,康爱民,康爱芹各交2000元,佟丽交3000元,交款后才放人。

3、法轮功学员张庆华,纪影平也是被顺和路派出所宋立新领一帮警察绑架的。

4、法轮功学员包丽霞2002年4月份被宋立新判三年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