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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王秀娟被毒打致死

恶人姓名: 孙兰信, 赵世军, 刘高昌, 高永瑞, 高兴波, 郭文波, 唐龙云
受害人: 王秀娟

据证实王秀娟与7名法轮功学员在2000年9月26日由镇委以办班为名被非法拘禁至2001年2月13日长达近5个多月。春节都不准与家人团聚,把他们拘禁在敬老院内,每人一室,日夜房门上锁。经查实在此期间,由于家属对这非人的虐待看不下去,把她带回家里,不料被专管组的人员发现,镇委便派了人去大打出手,用车把人又拉回去进行拷打,以转化为名进行非人性的折磨。王秀娟因为3、4天没能进食,又加上这么长时间的折磨,身体虚弱难支,以至被迫害致死。

镇政府将年仅37岁的王秀娟折磨致死后,声称王“上吊自杀”。这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打死算自杀”的一个实例。我们保留起诉谋杀王秀娟的凶犯的权利,我们坚信杀人凶手终将被绳之以法。

除了虐杀王秀娟之外,镇政府中的不法分子还犯下了许多其它的重罪。

2000年2月11日夜,镇政府一些人员把联名签字坚持炼法轮功的学员全部拉到镇计生办驻地,对他们狂暴地打骂、折磨。一个一个叫到屋里轮番暴打,五六个人围着一个人打。皮鞋踢、脚搓腿、用拳打、打耳光,有的学员被打的鼻青脸肿,身上青红难分。然后这些不法分子剥去学员棉衣往身上泼水,逼迫学员坐在泼上水的水泥地上,不让学员睡觉,在雪地里冻、寒风里吹,以至有的大法弟子被折磨的不能支撑而昏倒。

不法分子对大法弟子用尽了各种迫害手段。每当逢年过节说抓便抓,非法拘禁,打了又罚,罚了又打。每次拘禁都要罚款,名曰:每天50元的“培训”费。曾有三名学员进京上访,被押回昌乐拘留后,被马宋镇干部要回来整整折磨了五天,打得死去活来。后被送往昌乐劳教所。

自99年7·22以来,是凡在计生办被非法拘禁十天以上的学员都被高额罚款,先后共已达 数十万元,县里还发给不法分子几万元奖金,鼓励他们的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录:

主犯:马宋镇党委书记 孙兰信
政法书记 赵世军
武装部长 刘高昌

帮凶: 高永瑞
从犯: 高兴波 . 郭文波 .唐龙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3/9600.html

大法弟子王秀娟被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马宋镇政府暴徒毒打致死

【明慧网】大法弟子王秀娟是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马宋镇马宋村农民,为捍卫宇宙大法,揭露邪恶,挽救广大受蒙蔽的世人,王秀娟于2000年夏季两次进京上访,先后被昌乐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两个月。出狱后又被镇政府非法关押,因坚修法轮大法于2001年1月21日被邪恶之徒活活打死,年仅36岁。

2000年农历8月,马宋镇私设监狱,非法关押该镇修炼法轮功的农民数人,非法关押时间长达5个多月,王秀娟也在其中。

到2001年春节前,被关大法弟子依法要求无条件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过年,镇方为敛取钱财,说谁交上2万元钱就放谁,交不上就不放人。农民上哪弄2万元钱?就这样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私设监狱(镇计生办)里。

非法关押期间,以赵世军(镇政法委书记)为首的邪恶之徒用电线拧成绳索抽打被关人员,经常对大法弟子毒打折磨,后期不准家人送饭,用暴力、饥饿和寒冷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坚守真理痛苦地忍受着。

2001年1月21日下午赵世军与工作人员高永瑞对4、5天没吃东西、身体已极度虚弱的大法弟子王秀娟大打出手,约下午3-4点,暴徒们将王秀娟活活打死,为逃避罪责,他们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私自将王秀娟的遗体拉到火化场冷冻6天后强行火化。

事后不几天,该镇党委书记孙兰信不声不息地被安排调走了。

杀人偿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害王秀娟的凶手及幕后指挥者将难逃法网。
注:

杀害王秀娟的凶手之一赵世军(男,38-39岁)的电话是0536-6223171

王秀娟丈夫是唐宗刚,本村农民,宅电:0536-6921927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5/21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