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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官员集体遭恶报

恶人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追随江氏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强加莫须有的罪名,无端进行迫害,对近二十法轮功学员诬判十一年、八年、六年、五年、四年不等。致使有的夫妻双双被诬判,小孩无家可归,无人照看,手段毒辣,人神共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七名庭长、副庭长外出旅游,在山东境内发生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长被抛出车外,轻伤;一副庭长当场死亡。民事三庭庭长死亡,一副庭长死亡、一副庭长百分之九十重度烧伤;政工科长死亡;同时死亡的还有一名山东司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7/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事例-249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