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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宁安市大法学员左桂华、张淑琴、商秀芳、李凤玉、刘燕等去北京上访时,被宁安市公安局派人追捕押解回宁安市,非法被判一至二年劳动教养不等。

受害人: 商秀芳
年龄(出生日期): None
性别: 女
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市

黑龙江省宁安市大法学员左桂华、张淑琴、商秀芳、李凤玉、刘燕等去北京上访时,被宁安市公安局派人追捕押解回宁安市,非法被判一至二年劳动教养不等。

这些同修在狱中受尽非人的折磨,两人带一付重铐,让其在走廊中来回不停地走动,由于重铐太重,脚被磨破皮肉,鲜血流淌。警方不但在肉体进行百般残酷的折磨,还在精神上进行折磨:逼她们骂老师,声称“谁骂老师放谁”,逼她们骂法轮功是X教,谁骂放谁,妄想用此法来胁迫她们。但她们坚守信念,不为所动。在审讯中,她们不屈不挠,仍向警察洪法,告诉他们法轮大法的伟大、殊胜以及为什么上访的真相。目前警方仍在加紧迫害,并协迫她们写“保证书”,说谁写就放谁,但她们没有一个写的,她们回答“没有罪”,“不是犯人”,“没有犯法”,“写什么保证书呢?”坚决不写!警方无可奈何,就加重对她们的迫害。她们虽身在囚狱中,环境险恶,但仍严格要求自已,每天早早起床,把狱舍、厕所打扫的干干净净,把多年被风尘弄得脏脏的玻璃擦拭的锃明净亮,使警方也感到这法轮功真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4/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