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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杨世洪被判死缓,三次自杀未遂

恶人姓名: 杨世洪
性别: 男
职位: 书记

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夕,刚上任的武汉市“六一零”头目杨世洪死心塌地执行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从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的恐怖灭绝政策,并下令全市及各区继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强行进行精神洗脑,还硬性规定各洗脑班“转化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对拒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可以采取各种残酷手段(只要不弄死)进行折磨。在此期间,全市无数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迫害致伤、致残,甚至回家后不久便死亡。杨世洪本想通过对全市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洗脑,提高所谓“转化率”继续往上爬。结果,事隔不久,便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一百三十万元。于关押期间,杨世洪三次畏罪自杀未遂。杨世洪曾历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是武汉地区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在其担任江岸区委邪党书记期间,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因所谓的“转化率”高而被树为全市的典型,并受到中央“六一零”头子刘京的“夸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3/湖北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实录(一)-242372.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7/56929.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7/23/54444.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3/61720.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2/10384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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