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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康平县公安局张树芳遭恶报被判八年徒刑

恶人姓名: 张树芳
性别: 男
职位: 原治安科科长

辽宁省康平县公安局张树芳,于二零一零年被收审,近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提起康平县公安局的张树芳,在康平县几乎是路人皆知。看看他的“事迹”便可知晓。说起他的“事迹”信手便可得到一摞,下面所闻为坊间偶得。

张树芳,男,曾任康平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交警大队队长、重案组组长、正局级调研员等职。任治安科科长期间,一次去一舞厅,看中一女服务员,并欲与其行苟且之事,被女服务员拒绝。于是,张树芳对该女服务员耿耿于怀。不久,张树芳以涉嫌卖淫将该女服务员抓到公安局,一阵痛打,打的女服务员苦苦求饶,方才罢休。

还有,一个人不知什么原因与张树芳结下了私怨。张树芳曾威胁过此人,但此人并不示弱,丝毫没有惧怕他的感觉。于是,张树芳伺机整治此人。在当今的中国,打麻将成风,多年以前就有“十亿人口九亿麻”的说法,老百姓凑一起打打麻将,已成了一种娱乐活动,在正常社会虽不是什么正事,但在当今的中国已司空见惯,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一次,张树芳以“赌博”的名义将其拘留,期间张树芳将其吊铐起来,用电棍电击、痛打几十分钟。

古人云:“宁动千江水,勿扰道人心。”张树芳的恶行不仅如此,而更在于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张树芳带领七、八个身穿便装的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冰的工作单位——康平农行东关分理处,欲强行绑架。李冰在被围困十二小时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后来,康平农行以此为由,将李冰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张树芳又伙同数名警察闯入何绍艳家,将何绍艳绑架至张士洗脑班进行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二零一零年张树芳因涉黑、贪腐被收审,近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6/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实例-249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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