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常德市鼎城区原区委书记李秋葆被判入狱十三年

恶人姓名: 李秋葆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区委书记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随着二审判决的下达,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原区委书记李秋葆受贿一案终于画上句号,其服刑十三年(维持原判)。

李秋葆,男,出生于一九六二年八月,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常德市鼎城区区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任常德市鼎城区政府区长,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常德市鼎城区区委书记。是此期间迫害该区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对其任职期间鼎城区所有被非法抓捕、关押、洗脑、劳教和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李秋葆和妻子高德年被纪委带走。随后被宣布立案调查。

经查,李秋葆担任鼎城区区长、区委书记四年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伙同妻子非法收受“好处费”达390万元。任职期间,李秋葆曾公开高调反腐,但背地里自己却屡次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收受巨额贿赂,是典型的双面官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2/湖南常德市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案例-335302.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