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诬判多位法轮功学员 锦州市康赢健遭恶报死亡

恶人姓名: 康赢健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早上,在辽宁省锦州市铁路南站站台附近的铁道线上,一个男子卧轨自杀身亡。由于该男子的衣服兜里放着自己的工作证,所以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被确认——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康赢健。
康赢健,男,一九六五年九月十二日出生,生前系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据悉,自杀前,康赢健曾被驻扎在锦州的辽宁巡视组约谈。由于康赢健的特殊身份及死亡方式,目前大陆官方在极力掩盖着。

由于卧轨事件需要善后处理,导致当天所有的出入关的京沈线高铁和动车车组几乎全部晚点,有的晚点一个多小时。辽宁省锦州市南站铁路派出所所长也因此被撤职。

一、康赢健落个如此下场,他究竟干了什么呢?

康赢健,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间,担任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康赢健接任因贪腐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被查落马的金京钊(女),担任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里,康赢健绝大部份时间在法院任正副职。期间,在黑山县法院、太和区法院,康赢健罔顾事实和法律,积极执行中共的迫害政策,与锦州市政法委及公安局、检察院沆瀣一气,诬判多名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许多人间悲剧。

其中,黑山县法轮功学员王瑞凤被诬判五年,尤为严重的是,在康赢健任职太和区法院院长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就有十五名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潘文杰、吕凤霞、刘传华、陈再华、王丽华、杨玉辉、邓慧玲、刘瑞梅、李艳秋、郭艳华、韦福珍、刘文环、冯丽霞、王伟、聂晶。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五年以上刑期(含五年)的四人;现仍有六人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或看守所)中饱受煎熬。

作为法律界人士,有学识的康赢健,明知道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及行为完全在中国现行法律的框架之内,是合法的,在既找不到法轮功是“×教”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又没有法轮功学员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实施的证据,更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康赢健仍左右本单位法官的审理判决,制造了一桩桩司法冤案。作为法院的法定代表人、一把手,康赢健对这些枉法裁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本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包青天,作为一院之长的康赢健,本可以用祖上留下的阴德为老百姓多做善事广积福德,不想却在中共的强权下,在冠冕堂皇的法制外衣下,放任、左右自己单位的法官公然假法律之名,行强盗行为,如今自己落得卧轨自杀的结局。

截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全国范围内的“倒查”——所谓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的整顿中,已有超过三十位政法系统官员被查,中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狱等政法系统人员,已经处于忐忑自危中,而康赢健与其说是此次整顿中的牺牲品,不如说是迫害良善的结果,古训曰:“打僧骂道,必遭恶报。”

但愿现在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以此为鉴,早日警醒,不再做中共的替罪羊,及早抽身,选择正义与良知,为自己和家人铺垫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9/诬判多位法轮功学员-锦州市康赢健遭恶报死亡-426773.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