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武汉市公安局退休副局长刘菊生遭报被公诉

恶人姓名: 刘菊生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原中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2021年初,由咸宁市检察院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2020年1月消息:武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菊生(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2月,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刘菊生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罪,咸宁市检察院对刘菊生已作出逮捕。

刘菊生,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55年11月出生,1996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中心指挥处处长;2000年2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侦察总队副总队长;2001年6月,任随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006年8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9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2016年3月,任武汉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2018年12月,退休。

刘菊生任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近10年,对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武汉市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在同一时间被绑架并遭抄家。这些学员是夏阳、朱春莲、熊炜明,冯震、李国华、李火生、韩淑华、田细娥、付国启、蔡秀英、朱汉斌等。此外,在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五日的半个月内,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还绑架了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武昌区的王军玉、赵克难、段小仙、冯云,汉口的王红玉、张苏、程静、张伟杰。据悉,这几次大规模绑架,由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原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策划和指挥,据说武汉市公安局成立了一个什么“联合办案组”直接实施绑架,显然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集体绑架行为。事隔多日,多数被绑架学员的家属仍未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告知其亲人下落,更不知道亲人被绑架的原因。后来,这些学员除了有少数较快回到家外,一部份被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一部份学员被非法重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3/迫害法轮功-湖北省政法系统多人遭恶报-429052.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