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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政法系统高新区局长邓宏钦遭恶报

恶人姓名: 邓宏钦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局长

(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二零年七月,湖北省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原局长邓宏钦,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审查。目前,邓宏钦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邓宏钦,男,汉族,湖北五峰人,一九六五年六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邓宏钦从一名小警察,一步一步升职,从派出所副所长到所长,从西陵公安副局长,到东山开发区公安局长,到高新区局长。最终被举报,贪污收贿受贿,被判刑五年八个月,没收非法所得二百六十七万,罚款三十万。

邓宏钦的警察生涯伴随着迫害宜昌市大法弟子。宜昌市的派出所副所长维稳都会迫害法轮功。公安局长也会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邓宏钦先后担任——伍家岗区分局万寿桥派出所所长、伍家岗区分局大公桥派出所所长、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副局长、西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高新区分局局长。

邓宏钦迫害所在辖区大法弟子,迫害宜昌市法轮功学员。高新区公安局长邓宏钦是区六一零副组长,执行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

国保大队长徐彩虹在他的领导下迫害大法弟子。高新区片警周勇,男,警察,长期迫害东山开发区大法弟子小吴。高新区片警魏辉武迫害大法弟子秦立。还有很多高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没有曝光出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9/迫害法轮功学员-政法系统官员遭恶报-432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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