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原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华被处九年徒刑

恶人姓名: 李少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检察长

李少华,女,一九五四年七月生,江苏邳州人,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开始工作,一九七五年七月加入中共邪党。曾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李少华被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李少华被立案调查。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二零二二年 七月十三日,一审公开宣判,李少华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少华除了担任其它职务,一直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三月后,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3/近期中国多省中共法院、检察院官员被查落马-447592.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