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原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遭恶报被判死缓

恶人姓名: 史文清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史文清,男,蒙古族,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辽宁省法库县人。一九七一年三月开始工作,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曾任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后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史文清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对史文清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图1:史文清
图1:史文清

其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例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下午,赣州市五十四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顾秀芳在向世人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陷,遭派出所和市章贡区国保大队首恶队长黄锐剑、副队长朱芳明等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赣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多,赣州市法轮功学员梁葵艳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国保大队、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恶警又非法抄家,抢劫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两台彩喷打印机、两把切纸刀、A4纸张、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等,价值上万元。

八月二十三日,章贡区法院刑事法庭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梁葵艳非法庭审。之后,梁葵艳被章贡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

史文清在任职期间,对该地区发生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事件,其作为该地区主政官员,对此负有不可推卸领导责任。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