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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被提起公诉

恶人姓名: 王隆庆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主席

2020年2月29日消息,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严重违法被提起公诉。

王隆庆,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陕西省洋县人。其主要履历: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历任勉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书记;2009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汉中市副市长、常委;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汉中市政协主席。王隆庆在任职勉县主要领导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7年7月3日,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卫斌、国保大队王静、黄沙派出所所长朱振海等十多个警察,从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将薛丽君绑架到黄沙派出所,并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后转移到勉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薛丽君被刑讯逼供,戴上脚镣、手铐,双脚离地捆绑在铁椅子上,2天2夜没有休息,7天没吃没喝,她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导致冠心病突发,因生命垂危才被亲属接回。

◎2008年7月8日中午11点,勉县法轮功学员芳清香在县城西国道108公路武侯段公路上行走,被武侯派出所警察董杰、肖平与国保大队警察赵学、王静等人绑架和非法抄家。芳清香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芳清香是勉县三粮液酒厂下岗(失业)工人,丈夫去世,债务累累,母女二人相依为命,生活艰难,只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受到迫害。芳清香后被非法劳教,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2/参与迫害法轮功-陕西省六名中共官员遭恶报-45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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