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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副所长马连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恶人姓名: 马连杰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所长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马连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马连杰,男,汉族,一九八二年一月生,山东安丘人,二零零四年六月参加工作,二零零六年六月加入中共邪党。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副所长。任职期间所发生的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月份,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共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宿桂花、王明德、尹德兰夫妇,姜小莉是在家中被非法闯入的警察和国保绑架的,而其他法轮功学员则是因为到这几家去串门被预谋等待在那里的警察绑架的。参与绑架的除市北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外,还有市北区大港派出所、瑞昌路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宁夏路派出所、镇江路派出所等。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有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不符合看守所关押的条件,如宿桂花已经七十多岁,当时血压到达二百八十多,看守所不敢收,但是实施绑架的警察向“上面”(这是警察的话)请示,看守所就违法关押了宿桂花老人。

三十天后,王明德、尹德兰、宿桂花、于宪荣、藏咏梅、吕永华,公丕启、姜小莉、宋桂香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这九位法轮功学员后来被构陷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法轮功学员公丕启(军队退休上校、正团职军官)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即墨普东镇青岛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开庭,后被诬判七年半刑期。

结语

以上诸多遭恶报事实证明,不管主动还是被动的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终将会受到法律的追查及天理报应。公检法司人员也应该体会到了一个天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老百姓,靠任何高官或什么势力都不是最终的保障,做事前选择善恶才重要。抛弃邪恶,停止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造福,才是明智选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4/参与迫害法轮功-山东省六名政法系统人员遭恶报-459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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