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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塔河县法院院长陆长平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陆长平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法院原中共邪党组书记、院长陆长平,虽然已经退休,仍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被以严重违法查处。陆长平在任职松岭区法院副院长及塔河县法院院长期间,均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如今其被查处,正应了恶有恶报的天理。
陆长平,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四月生。其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松岭区法院副院长;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塔河县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二零二二年四月退休。

法院本是替公民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地方。然而一些中共法院人员却摒弃法律,昧着良心,听命于中共的迫害政策,将法院变成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制造冤狱的地方。而陆长平必须对其任松岭区法院副院长、塔河县法院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所有案件负领导责任。

以下是陆长平任职期间,松岭区法院、塔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部分案件:

一、松岭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部分案例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松岭区法院对五位古源林场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于忠柱被枉判六年,在黑监狱中仅仅八个月就被迫害致死;王玉红被枉判六年;左伟燕被枉判四年;孙丽娟被枉判四年;李亚娟被枉判三年。这五位法轮功学员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被松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松岭区法院对三位韩家园林业局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赵培金被枉判五年;色桂荣被枉判四年,色桂荣在黑狱被折磨的心力交瘁,回家仅仅半年就含冤离世;李雅茹被枉判三年,在黑监狱中被折磨致死。以上三位法轮功学员也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被松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的。

◎二零零二年九月,松岭区法院对松岭区法轮功学员刘海康非法判刑七年。刘海康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七日被松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连续多日遭松岭区公安局治安科警察酷刑折磨,几乎丧失行动能力。

二、塔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塔河县法院对大兴安岭法轮功学员王秀波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王秀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青岛开发区南岛的租住房内被韩家园林业公安局内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宋春媛和女儿吴丹给民众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后被塔河县法院非法判刑,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女儿吴丹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塔河县法院在塔河县看守所非法庭审塔河县法轮功学员高淑英,并对她非法判刑四年。高淑英是位英语教师,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在母亲家被闯入的十多个警察绑架,后因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被送医住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警察从塔河县医院把高淑英拉到塔河县看守所,塔河县法院秘密开庭,对高淑英非法判刑四年。五月十五日清晨,高淑英被迫害的大小便失禁、不能行走,但还是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宗波去塔河县国保大队要回被警察非法抄家抢走的身份证等个人物品,却被国保警察绑架,后塔河县法院对他非法判刑一年。

善恶有报,迫害佛法修炼者,必将遭到恶报。陆长平表面上在政治斗争中被中共上层剔除,实际是因其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了天谴恶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24/黑龙江塔河县法院院长陆长平遭恶报被查-467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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