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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案 辽宁孙国相遭恶报

恶人姓名: 孙国相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国相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孙国相在任盘锦市市长、市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期间,当地至少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盘锦市林产工业公司经理法轮功学员李尚诗、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附企金属公司经理法轮功学员王开明、辽河油田勘探局振兴公司监理工程师法轮功学员高东、鞍山市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孙敏、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宝芳都惨死在中共的监狱中。孙敏生前曾遭受五次迫害,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据查证至少遭受了十五种酷刑。孙国相作为当地党政主管,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直接责任,孙国相今天的下场,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因果报应。

孙国相,男,汉族,辽宁东港人。一九六五年二月出生,一九八五年开始工作,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孙国相曾任共青团丹东市委副书记、青联主席,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二零零八年二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代理市长;二零零九年一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零年八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书记、盘锦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鞍山市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25/身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案-辽宁孙国相遭恶报-467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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